灵康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12-16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的通知,
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 1,006.55 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
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相关
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股份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
之日止。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 1,065.00 万股本公司限售流
通股股票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康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2,870.00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50%;本次股权质押后,灵康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8,110.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9%,占灵康控股持有公司股权总数的 63.02%。
灵康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融资需求,其质押融资的还款
来源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灵康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
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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