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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3 月 22 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灵
康”)与泛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基金”)签订了相关协
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泛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8 号楼 12 层 15A09
    注册资本:2.5 亿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
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
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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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私募基金的名称:泛海尊鼎 3 号投资私募基金
    2、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3、投资范围:国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券)、企业债、
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债券回购、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
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
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且机构类别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4、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5、起始日:2018 年 10 月 22 日
    6、到期日:2019 年 1 月 22 日
    7、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8、预期年化收益:6.00%
    9、风险揭示:本次投资私募基金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如有)、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私募基
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
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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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税收风险。
    (3)基金投资风险揭示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基金资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
的特定风险。
    (4)私募基金的其他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
    10、关联关系:海南灵康与泛海投资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
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券商、信托等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包含到期赎回滚动使用资金);已到
期且赎回 18,000 万元;仍持有 18,000 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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