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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针
对公司资金提出疑问,公司及时对报道内容进行核实,现就主要问题做如下澄清
说明。
    一、分红与负债齐增的说明
    文章中提出,公司每年给出巨额分红,同时负债率持续上升。
    2015 年至 2019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67%、12.99%、21.34%、33.37%、
31.34%。2016 年较 2015 年资产负债率下降,系公司归还了前期银行贷款 5,000
万所致;2017 年较 2016 年资产负债率上升,系 2017 年国家“两票制”政策实
施,减少了流通环节,公司加强自主学术推广及销售终端开发力度,年底计提当
期未支付的市场营销服务费所致;2018 年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系公司根据
日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从 2018 年开始新增银行授信业务,通过合理利用好
银行融资的杠杆效应,起到拓展公司业务、更顺畅完成业务周转的推动作用。根
据公司所属化学制剂(中信行业分类)数据统计,2019 年三季度化学制剂的资
产负债率平均水平为 32.56%,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范围内。
    公司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
经济发展和成长带来的收益和回报,因此采取了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有助于增
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呈现典型的存贷双高特征的说明
    文章中提出,资金使用存在诸多矛盾,最直接的体现是存贷双高。
    截至 2019 年底,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 25,000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19,000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6,000 万元),银行借款系公司根据日常业务拓展需求获
取的银行授信,用于支付市场扩展、日常运营等相关资金,该事项已经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3.07%,占净资产的比重
为 19.03%。根据公司所属化学制剂(中信行业分类)的数据统计,2019 年三季
度化学制剂的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平均比重为 15.40%,占净资产的平均比重为
34.17%,公司有息负债的占比低于化学制剂的平均水平。
    截至 2019 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1,098.58 万元,总资产为 191,343.57
万元,净资产为 131,383.16 万元,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26.71%,占净资
产的比重为 38.89%。根据公司所属化学制剂(中信行业分类)的数据统计,2019
年三季度化学制剂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平均比重为 14.76%,占净资产的平均
比重为 26.46%。
    近两年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一、库存现金                             1.75                       2.05
二、银行存款                        48,801.07                  69,214.94
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728.81                   9,047.83
2、未使用完借款                          0.00                  39,500.00
3、日常经营资金                     43,072.26                  20,667.11
三、其他货币资金                     2,295.76                   1,927.49
合计                                51,098.58                  71,144.48
   近两年公司的理财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资金理财                            35,577.64                  32,500.00
   近两年公司贷款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各银行贷款                          25,000.00                  39,500.00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分别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开发区支行 1 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
行 2 亿的银行贷款,该借款支付给子公司西藏灵康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灵康营销”)。另外,公司尚未使用的 9500 万贷款(借款总额 1 亿,按银行分批
归还的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归还 500 万),系支付给子公司西藏现代藏药
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药研究院”),公司于 2019 年结清了该笔贷款业务。
公司 2019 年底货币资金的银行存款扣除借款余额后,约为 1.8 亿,结余情况基
本与 2018 年一致。
    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5,550,884.07 元,银行借款保证金
7,406,666.66 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
限公司(简称“灵康制药”)产生,灵康制药以自有土地、固定资产抵押等方式来
获取相关银行授信,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余额与灵
康制药实际采购业务相匹配。
    可以看到,公司在原有日常经营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和积极转型,
通过统一安排银行信贷业务,按各子公司业务分工,向银行申请相应贷款,能更
好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通过主营业务发展、外部银行借款资金的方式,更
有利于公司的内生发展、产业链升级和外延布局,其中 2018 年 8 月,公司以 1
亿的现金收购了海南省肿瘤医院成美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 25%股权,战略投资
了博鳌超级医院。另外,公司将在未来几年内,通过自有资金和外部资金相结合
的方式,更有序地推动其他重大项目的进度:
 项目(万元)       总投资额      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尚需投入金额
美安生产基地建
                    38,000.00          10,024.72            27,975.28
    设项目
一致性评价项目
                    20,000.00           954.25              19,045.75
  及新药研发
     合计           58,000.00          10,978.97            47,021.03
    同时,公司通过集中安排资金使用和支出,可以获取财务成本相对较为优惠
的银行资金,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两年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或
自有资金理财也获得了较好的回报。公司在保障正常业务开展的基础上,积极与
股东传递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近两年保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更好地回馈投资者,
也是公司适度负债加强业务拓展所带来的红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存贷双高的情况。
    三、子公司具备资质却不创收的说明
    文章中提出,全资子公司中有 5 家近年均未能产生营业收入。
    海南美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大制药”)和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美兰史克”)系公司于 2011 年 6 月收购而来,拥有的药品生产批
准文件主要为固体制剂,对应的生产线均通过了 GMP 认证,公司综合考虑药品
市场实际情况、与原有业务的协同性等因素,并未进行相关生产。同时,公司积
极推动美大制药和美兰史克注射剂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相关申报工作,但受政策
变化影响,药品获批进度受阻,绝大部分批件在 2018 年后才予获批,同时获批
后的注射剂药品生产和销售还需进行 GMP 认证、招投标等一系列工作,因此,
近年来美大制药和美兰史克并未创收。公司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择机进行 GMP
认证、启动招投标工作等。
    公司向美大制药和美兰史克提供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注射剂药品批件的获取
以及相应的生产线改造支出,2018 年,随着美大制药和美兰史克药品生产批准
文件逐步获取、生产线改造的完成,公司不再对其进行资金支持,未来视两家公
司产品的实际市场情况,再逐步开展经营。
    西藏山南满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满金”)系销售公司,自从 2017
年实行两票制之后,按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
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 1 家。因此公司的销
售主体由山南满金转向母公司,由母公司统一对外进行销售及市场运营,导致了
山南满金不创收,未来将根据公司国外药品的引进情况,作为国外进口药品的销
售代理商,向全国市场提供销售。
    山东灵康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研发公司,近年来公司逐步把研发重心转移
到海南,导致该公司未创收,未来将作为海南研发中心的辅助,视公司新产品研
发情况来开展相应业务。
    西藏现代藏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现代藏药的开发和研究,由于医药政
策变更,业务开展受到影响,未来将继续作为公司现代藏药研究和开发基地,根
据医药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应业务。
    四、4 亿资金来源不详的说明
    文章中提出,藏药研究院 1 亿元资金和灵康营销的 3 亿元资金来源不明。
    公司根据日常市场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从 2018 年开始新增银行授信业务,
通过合理利用好银行融资的杠杆效应,积极拓展公司业务,同时公司细化分工,
成立了西藏灵康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营销”),负责公司的市场扩
展;西藏现代藏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药研究院”),负责现代藏药的
研究和开发。公司在获取相关银行授信时,银行需按照“实贷实付”原则,根据公
司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通过银行受托支付方式,直接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公
司的供应商及服务商。因此,藏药研究院于 2018 年获取了 1 亿元藏药研发相关
资金(按银行分批归还的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归还借款 500 万),公司已
于 2019 年结清该笔银行贷款;灵康营销于 2018 年 12 月获取了 3 亿市场运营资
金,用于公司产品推广及市场布局,相应银行借款将陆续在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到期,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再做相应银行授信业务。
    公司欢迎各媒体、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监督公司经营发展,更欢迎到公司
实地考察。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