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灵 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告了会议通知。该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披 露,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 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如期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 100 号 -1- 法律意见书 万银国际大厦 27 层会议室召开。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身份登记册、授权委托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名单的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7 人, 代表股份 445,001,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3741%。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 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 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2- 法律意见书 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二)《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8,680 股反对,1,372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3 审议通过了《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4 审议通过了《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8,680 股反对,1,372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5 审议通过了《债券利率》 -3-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6 审议通过了《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7 审议通过了《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8 审议通过了《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09 审议通过了《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0 审议通过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1 审议通过了《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2. 审议通过了《回售条款》 -4-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3 审议通过了《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4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5 审议通过了《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6 审议通过了《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7 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8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19 审议通过了《担保事项》 -5-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2.20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444,991,847 股同意,10,05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45,000,527 股同意,1,372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