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吕宽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参
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552.0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
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