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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1-01-28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王文南先生持有灵康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4,0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均为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王文南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王文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56,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8,775,000

                 董事、监事、高                                        股
 王文南                           24,078,600     3.38%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

                                                                  15,303,6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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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式       间(元/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2020/10/26    集中竞
 王文南    756,400     0.11%                            8.61 -8.93    6,575,050.00   23,322,200   3.27%
                                ~2021/1/27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王文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王文南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的需求及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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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王文南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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