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灵康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康药业”)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2】5180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
意见:
一、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
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监事会对天健会计
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关于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争取尽快完
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同时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公司架构梳理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的
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