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44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
息。
    1、年报及相关公告披露,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和 3 月向控股股东全资子
公司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划出 1 亿元和 0.5 亿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构
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拆出款项虽已全部收回,但在拆出资金过程中未履行
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年审会计师对此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同时,公司在年报“公司治理”章节中仍有多处表述称
“未发现”、“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操纵公司运作情况,在“重要事项”
章节的承诺履行情况中,仍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不越权干预”
“不侵占公司利益”等再融资相关承诺。请公司:(1)说明上述内控缺陷产生的
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2)全面自查近


                                      1
三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及业务往来,是否存在未披
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其他潜在利益侵占行为,并进一步核查期后资金支出
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占用等违规行为;(3)全面检查年报中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
性,对错误表述予以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期末货币资金 9.87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 9.71 亿元,受
限资金 0.16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5.79 亿元,主要为银行、券商和信托理财
产品;带息负债合计 9.34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4.6 亿元,应付债券 3.86 亿元。
此外,公司本期利息收入 929.85 万元,利息支出 1551.18 万元,同比增长 38%,
占净利润的 24%。请公司:(1)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款类型、利率水平、月度余额、
日均余额等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
的期间资金占用行为;(2)补充披露期末货币资金的存放银行及对应金额,以及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从上述银行取得的融资金额,说明是否存在以定
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控股股东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的情形;(3)补充披露非银行
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说明资金最终使用方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
或业务往来;(4)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从理财产品受托方处
取得的融资金额,说明是否存在以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为控股股东融资行为提供
担保的情形;(5)结合平均存贷款利差、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规模,量化分析
在货币资金、理财产品余额较高的同时,存在较多有息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6)
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控股
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
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7.40 亿元,同比下降 26%,主要系受
疫情影响的同时受到各省集采及全国价格联动的影响所致;本期归母净利润
0.66 亿元,同比下降 5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0.29 亿元,同比下降 56%,主业
业绩已连续两年出现大幅下滑,且 2022 年一季度继续大幅下滑。分产品看,抗
感染类、肠外营养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下降 6.68 个百分点和 4.98 个百分点,消化
系统类产品收入下降 43%。请公司:(1)结合各细分领域主要产品受疫情影响的
原因及程度、纳入国家及各省集采的情况,分析说明主要产品售价、销量的变化
情况及其对收入的影响;(2)结合主要产品售价、料工费等情况,以及各细分领


                                    2
域的产品结构变化,说明上述类别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3)对比同行业公司
相关领域情况说明上述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4)量化分析公司主业业绩
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主要产品后续可能纳入集采的情况,做好风险提示。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公司本期销售费用 4.24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7%,高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其中市场营销服务费 4.13 亿元,占比 97%;本期管理费用 0.91 亿
元,其中存货报损 488.61 万元,同比增长 270%,其他费用 515.91 万元。请公
司:(1)补充披露市场营销服务费的主要核算内容及对应金额、主要支付对象及
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相关方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2)结合各类市场营销活动的场次、费用、参会人数等具体信息,分析销售费
用支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垫付资金、承担费用行为; 3)
补充披露存货报损金额增长的原因、其他费用的主要核算内容及支付对象。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款项 0.19 亿元,其中前五名款项占比 78%、账
龄 1 年以上款项占比 30%;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0.21 亿元,其中账龄 1 年以上
款项占比 75%、3 年以上款项占比 49%;其他非流动资产 836.64 万元,主要为预
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另应付账款中有长期资产购置款 1357.41 万元。公开信息查
询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欠款方存在共同投资等潜在关系。此
外,2022 年一季度末,公司预付款项增长至 0.29 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
期末前五名预付款项、2022 年一季度新增预付款项、期末账龄 1 年以上其他应
收款的形成时间、交易对方及是否关联方、业务背景及内容、交易金额及付款安
排等信息,说明长期未结算或未收回的具体原因,是否采取追偿措施,预计资产
交付或资金收回时间,说明相关交易对方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或业
务往来,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多层潜在关系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2)补充披露长期资产购置款的交易对方名称及是否关联方、购置的资产项
目及具体用途、交易金额及付款安排、预计资产交付时间等信息。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
签署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每年 3


                                   3
亿元,期限 3 年;公司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的本期药品配送发生额 1.88 万元,
期末应收账款 2.12 万元。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的举办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公司,理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此外,公司本期向关联方浙江和沐康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研发服务 399.74 万元,向关联方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 32.46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成都上锦南府医院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相关合同金额的确定依据、
与本期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期末应收账款高于本期发生额的原因;(2)
说明由西藏公司异地提供配送服务的主要考虑,是否需取得相关资质,是否新增
大量资源和资金投入,是否存在履约障碍;(3)补充披露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业务资质,以
及具体关联关系,并说明相关研发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模式、研发项目、
定价依据、交付成果等信息。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
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二、其他说明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