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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灵康药业:关于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托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 615 号(中南祥生宸光集)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泉 615 号”)、中建投信托安泉 616 号(禹州成都)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泉 616 号”)
       受托方: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
       购买金额:安泉 615 号 3,000 万元;安泉 616 号 3,000 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安泉 615 号投资本金
2,468.20 万元,投资收益 116.95 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531.80 万元及
投资收益尚未收回;累计收到安泉 616 号投资本金 2,501.56 万元,投资收益
111.33 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498.44 万元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公司购
买的信托产品发生部分逾期兑付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灵康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
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
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主要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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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的信托产品延期兑付情况
     (一)中建投信托安泉 615 号(中南祥生宸光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受托方名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 615 号(中南祥生宸光集)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3、实际投入金额:3,000 万元
     4、增信措施:(1)保证担保: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祥生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按照 50%:50%的比例为信托计划提供按份共同保证担保;(2)抵押
担保:诸暨悦盛以用款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权利质押担保:宁波
璟耀置业有限公司以诸暨悦盛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底层资产:中南祥生宸光集东区项目
     6、预期年化收益率:7.20%
     7、起始日期:2021 年 6 月 22 日
     8、终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9、尚未收回本金:531.80 万元
     10、已实际取得的收益:116.95 万元
     11、中建投采取的措施:(1)持续推进债权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托
计划已启动债权转让事宜,已就相关议案提请受益人大会进行表决。(2)择机调
整处置策略。中建投将视债权转让及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回收情况,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司法诉讼、强制执行拍卖抵质押物等方式,全力推进信托计划退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 109.80 万元;2021 年
12 月 25 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524.25 万元;2022 年 3 月 1 日收到该信托
产品投资本金 495 万元,投资收益 0.31 万元;2022 年 6 月 23 日收到该信托产
品投资本金 1,150.82 万元,投资收益 6.83 万元;2022 年 12 月 19 日收到该信
托产品投资本金 298.1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
资本金 2,468.20 万元,投资收益 116.95 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531.80
万元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
     (二)中建投信托安泉 616 号(禹州成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受托方名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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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 616 号(禹州成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实际投入金额:3,000 万元
    4、增信措施:(1)保证担保: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禹洲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抵押担保:抵押物 1 为舜鸿地产持有的位于成
都市高新区的南城汇 7 期项目 18-22 栋、27-34 栋在建工程公寓、住宅物业,合
计 832 套;抵押物 2 为舜鸿地产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南城都汇 7 期在建
商业(35 套,合计 4,052.98 平方米)及南城都汇六期车位(1,200 个,合计
44,763.95 平方米)。
    5、底层资产:成都市高新区汉中路 188 号、万象北路 222 号南城都汇七期
项目
    6、预期年化收益率:7.30%
    7、起始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
    8、终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9、尚未收回本金:498.44 万元
    10、已实际取得的收益:111.33 万元
    11、中建投信托采取的措施:(1)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信托贷款债权已向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转让,转让所得的转让价款已全额向受
益人进行第一阶段的兑付;(2)标的债权的清收已进入司法执行阶段,并将以信
托计划所享有的清收回款收益向受益人进行第二阶段的分配。同时,中建投信托
正在与第三方接洽,拟通过转让合作清收过程中信托计划所享有的清收回款收益
权的方式,推动受益人的提前退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收益 111.33 万元;2022 年 7
月 5 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138 万元;2022 年 11 月 14 日收到该信托产品
投资本金 2,363.56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本
金 2,501.56 万元,投资收益 111.33 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投资本金 498.44 万元
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
       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加强
对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跟踪评估,确保委托理财的本金安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权益。自 2021 年 6 月公司购买中建投信托的上述产品后,未再购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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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任何信托类产品。
    监事会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投资风
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项目跟踪,及时掌握信托产品后续进展、
第三方受让信托受益权状况、信托计划的回款兑付等情况,确保投资资金和收益
能尽早安全收回。
    四、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公司将上述信托产品列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结合上述信托产品赎回情况,对信托产品本金的未来现金流
量进行测算,预计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能影响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业绩,
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剩余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收回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并
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其对公司本期及
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
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
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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