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者“公司”)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火炬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
下: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核准,火炬电子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99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CASAS-300 特种陶瓷材
1 810,029,936.20 471,541,094.34 376,466,295.76
料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0
合 计 1,010,029,936.20 671,541,094.34 376,466,295.76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
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邵其军 许 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