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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火炬电子: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
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