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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马环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简称“指引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环
卫”、“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2018 年以来
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雷亦、林闻杰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林闻杰、李荣涛

(五)现场检查手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检查了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和材料,检查了
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明细账和银行对账单等材料,检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对外
投资资料,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与龙马环卫实际控制人及主
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和询问。此外,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
员还查看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在前述工作的基
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龙马环卫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及其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和决议资料,并与公司公告进行核对,重点关注了持续
督导期间“三会”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并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
责人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龙马环卫根据《公司法》
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
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
设置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各机构间管理分工明确,信息沟
通有效合理;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龙马环卫已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
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核查了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财务人员等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龙马环卫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查看了募集资金专户
的银行对账单、相关明细账和会计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龙马环卫募集资金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
行。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擅自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文件、各相关合同
和原始凭证,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马环卫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
关规定,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各项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龙马环卫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违规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龙马环卫2017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三季度报告、重大合同以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等方式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马环卫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督导期内龙马环卫的主营业务持续稳定,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历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指引 2 号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费用管
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审批、支付的管理,及时、准确地
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 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龙马环卫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非常积极的配合,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
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核查后认为:2018 年以来,龙马环卫在公司治理、内控制
度、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
总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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