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 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唐炎钊 肖伟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