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马 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环卫”或“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龙马环卫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 2015】30 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3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58.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03.55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954.545 万元, 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 2015】10 号《验资报告》 进行了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募集资金使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号 用量 1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 23,208.25 21,568.01 2 研发中心项目 3,600.02 3,387.05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6,808.27 44,955.06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 46,808.27 万元,其中包括 1,853.21 万元的土地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 44,955.06 万元。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 号)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20,955 股,每股发 行 价 为 27.1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29,827,090.05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856,863.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970,226.07 元,并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 号《验 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在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将 全部 投 入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预算 拟募集资金使用量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 1 57,276.18 46,895.52 务项目 程有限公司 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 2 14,995.36 2,495.36 基地项目 程有限公司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060.72 2,306.14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9,332.26 71,697.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福建 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2,086,689.28 元,其中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465,648.13 元,研发中心 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34,626,191.15 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金偿还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的银行贷款、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 199,994,85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28,214,451.87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055,234.30 元,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43,269,686.17 元 ( 包 含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尚 未 归 还 的 43,100,830.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于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 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1100100100365934 92,404.20 龙岩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2902562210588 19,512.49 龙岩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6010154500001272 56,939.48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小计 168,856.17 [注 1] *注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 43,269,686.17 元,含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 43,100,830.00 元。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2,188,608.94 元,其中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元,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 7,683,183.08 元 , 环 卫 服 务 研 究 及 培 训 基 地 项 目 2,246,515.00 元 ,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2,258,910.8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494,781,617.13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 19,108,178.43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513,889,795.56 元(包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 196,874,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通知存款账户、2 个活期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5902562210118 11,935,899.34 [注 2] 龙岩分行 招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59290256228100209 100,000,000.00 理财专户 龙岩分行 招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59290256228100199 100,000,000.00 理财专户 龙岩分行 兴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171010100200295250 100,000,000.00 理财专户 龙岩新罗支行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厦门 观音 山支 36050078801700000074 5,076,945.50 [注 2] 行 厦 门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80110120510000431 2,948.39 活期[注 3] 龙岩分行 中 信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8111301012300377081 2.33 活期[注 3] 龙岩分行 小计 317,015,795.56 [注 4] *注 2:两个账户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马环境产业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 注 3:公司开具该银行账户专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系产生的活期利 息。 注 4: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 513,889,795.56 元,含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 196,874,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加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 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5.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起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3,675,306.86 元置换前期 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675,306.8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品种及条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公司进行 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本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 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 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 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 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现金管理的资金安全。拟采取 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 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 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 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 :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 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 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 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马环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 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兴业证券对龙马环卫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