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福龙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201 号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龙马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龙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龙马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龙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龙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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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龙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龙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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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2.1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7.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982.7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34.34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71,948.3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1.3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71,69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9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697.02
项目投入 B1 63,642.69
“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基地项目”结项,并使
B2 2,136.68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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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3,734.28
项目投入 C1 6,869.57
“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
务项目”结项,并使用
本期发生额 C2 2,849.8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3 67.44
项目投入 D1=B1+C1 70,512.26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D2=B2+C2 4,986.48
性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801.7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
月15日、2018年9月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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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通过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
地建设,开展对环卫服务行业政策研究、产业经济研究、标准规范的研究,参与国家部委、
地方政府环卫服务相关政策制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环卫
服务业务标准,在政策、标准方面取得领先优势,是公司占领行业发展高地,取得环卫服务
业务跨越性发展的必然举措。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制定了“装备+服务”的发展战略之后,
公司已建的装备销售营销网络无法承载基于一体化环卫作业服务的营销模式,通过该项目建
设,驻地网点人员与客户保持多层次的、经常性的紧密接触,不仅可以将客户需求通过制度
化、系统化的管理体系进行汇总、分析,深入了解用户需求,并结合地方特点和公司的技术、
服务优势,快速响应需求,还可以为公司的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有助于公
司把握机会、规避风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
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1. 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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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继续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
于受 2021 年度财政支出短暂放缓致使部分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延期、公司环卫服务项目开拓
进度不均衡、部分环卫服务项目政府环卫资产移交缓慢、部分环卫服务项目合同周期较短、
运营范围较小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同意公司对“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的投资完成时
间进行调整,将投资完成的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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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目”主要是拟在厦门购买并装修 5,000 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区域,用以改善
研发工作环境,建设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由于公司最终实际购置的二手写字楼面积仅为 1,802.14 平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米,投入面积为预计的 1/3,且购置的写字楼已装修,导致该项目原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未达预期。但该
项目实际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故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予以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事项。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367,53 万元。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7,53 万元。置
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94 号)。
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继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续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至下一年度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
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期不存在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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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将“环卫
服务研究及培训基地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2,136.6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环卫装备综合配置服务项目”实际建设投入 47,847.44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的 102.03%,节余募集资金 2,849.80 万元(均为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鉴于“环卫装备综合
配置服务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期使用效果,且节余的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5%,根据有
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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