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18-11-3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前
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
阅相关材料,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交易
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超有效期,公司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对相关报告进行了更新,并
同时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前述审计报告、
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的更新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更新
后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仍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仍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