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联新投资)2019-03-2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以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审核为前提。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至纯科技、上市公司、 指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指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投资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指   至纯科技拟向波汇科技全体股东发行

资产重组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波汇科技 100%股

                          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报告书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幢 207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曲列

  锋】)

       成立日期:2008 年 9 月 9 日

       合伙期限:2008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职务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曲列锋      男      中国     上海                              无
                                         人委派代表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联新投资除持有至纯科技外,不存在持
                                     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新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通过向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波汇科技 100%股权

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联新投资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减持其所持有的股

份,具体减持安排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803,500股,占比

5.60%。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购买赵浩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波汇科技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至纯科

技的股份数不变,仍为11,803,500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98%。


                              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波汇科技 100%股权。

    (一)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为 16.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股份的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二)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至纯科技向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波汇科技 100%的股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 0135 号”《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购买资产波汇科技 100%股权评估

值为 61,3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

方协商,波汇科技 100%股权作价为 68,000 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按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16.51 元/

股计算,共发行 26,165,214 股,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万 股份数量(股)           股份对价(万
  1            赵浩            3,000.00    13,715,640               22,644.52
  2          人保远望         18,530.49             -                       -
  3          平湖波威                       5,318,585                8,780.98
  4          青岛海丝                       2,360,333                3,896.91
  5          平湖合波                       1,508,141                2,489.94
  6        上海蒲锐迪                       1,478,147                2,440.42
  7          珠海融智          2,180.49             -                       -
  8          昆山分享                         768,654                1,269.05
  9      启迪北银中投保        1,090.25             -                       -
10           上海颀瑞                         584,797                  965.50
11           无锡正海                         430,917                  711.44
           合计               24,801.23    26,165,214               43,198.77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三)业绩承诺、补偿和奖励对价安排

       1、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2、承诺净利润数及补偿测算方法

   业绩补偿义务人为波汇科技所有股东,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承担

业绩补偿责任。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波汇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

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3,200万元、4,600万元、6,600万元。

       3、业绩补偿数额的确定
                                   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波汇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上市公司应在根据本条的规定计算出净利

润差额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

承诺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波汇科技的股权相对比例(即

业绩承诺方各自持有的波汇科技股份占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的波汇

科技股份的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先以其持有的

至纯科技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承担补偿的比例(%)

   1                    赵浩                                          63.60

   2                平湖合波                                           6.18

   3               上海蒲锐迪                                          6.05

   4                上海颀瑞                                           2.39

   5                平湖波威                                          21.78

                 合计                                               100.00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

资产交易作价*91.3568%-累积已补偿金额

    注:91.3568%=业绩承诺方截至交割日持有的波汇科技股份的比

例+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融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启迪北银中投保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截至交割日合计持有的波汇科技的股份的比例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

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

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业绩承诺方单个

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方单个主体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年应补偿

股份数量-该个体当年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同时,业绩承诺方对至纯科技进行的补偿金额(不包含应收账款

补偿额),不应超过至纯科技本次交易全部收购对价减去《上海波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再乘以 91.3568%。

    (2)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还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波汇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关于减值测试结

果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91.3568%>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

额总数,则业绩承诺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

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减值额为标的公司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公

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
                              1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润分配的影响。)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91.3568%

-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

×91.3568%-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股份不足补偿的将以现金方式补偿。

    4、业绩奖励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根据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若波汇科技2018年、2019

年、2020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实际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14,400万元但未超过人民币15,000万

元的,则对于超出14,400万元的部分奖励25%;如超出人民币15,000

万元但不超过16,000万元,则对于超出15,000万元部分奖励35%;如

超出16,000万元,则对于超出16,000万元部分奖励50%。但奖励总额

不应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的20%。

   标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波汇科技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该等奖励的分配对象并制

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前述奖励分配方案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标的公司实施。

   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利润分享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1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由上市公司根据超额业绩奖励条件对应的各个会计年度已实现的利

润情况和预测的剩余会计年度的利润情况计算超额奖励的总金额,分

摊计入标的公司各年度的管理费用,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四)已履行程序

    1、上市公司决策过程

    2018年6月1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的议案。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1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号),核准了公司向赵浩发行

13,715,640股股份、向平湖波威发行5,318,585股股份、向青岛海丝

发行2,360,333股股份、向平湖合波发行1,508,141股股份、向上海蒲

锐迪发行1,478,147股股份、向昆山分享发行768,654股股份、向上海

欣瑞发行584,797股股份、向无锡正海发行430,9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2、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人保远望、启迪北银中投保、珠海融智、昆山

分享、无锡正海、青岛海丝、上海颀瑞、上海蒲锐迪、平湖合波、平

湖波威等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三、权益受限情况

   联新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

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联新投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36,500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0.0647%,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1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号:2019-00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

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1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至纯科技                      股票代码       603690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
                                                            上海
人名称         伙)                          务人注册地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可多选)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发行新股导致原有股份被稀释)(请注明)




                                        1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1,803,5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5.6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仍为 11,803,500 股,持股比例:
义务人拥有权
                4.98%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1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
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