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以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审核为前提。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至纯科技、上市公司、 指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指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投资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指 至纯科技拟向波汇科技全体股东发行 资产重组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波汇科技 100%股 份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报告书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幢 207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曲列 锋】) 成立日期:2008 年 9 月 9 日 合伙期限:2008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职务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曲列锋 男 中国 上海 无 人委派代表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联新投资除持有至纯科技外,不存在持 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新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通过向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波汇科技 100%股权 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联新投资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减持其所持有的股 份,具体减持安排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803,500股,占比 5.60%。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购买赵浩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波汇科技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至纯科 技的股份数不变,仍为11,803,500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98%。 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波汇科技 100%股权。 (一)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为 16.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对发行股份的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二)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至纯科技向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波汇科技 100%的股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 0135 号”《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购买资产波汇科技 100%股权评估 值为 61,3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赵浩等 11 名交易对 方协商,波汇科技 100%股权作价为 68,000 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按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16.51 元/ 股计算,共发行 26,165,214 股,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万 股份数量(股) 股份对价(万 1 赵浩 3,000.00 13,715,640 22,644.52 2 人保远望 18,530.49 - - 3 平湖波威 5,318,585 8,780.98 4 青岛海丝 2,360,333 3,896.91 5 平湖合波 1,508,141 2,489.94 6 上海蒲锐迪 1,478,147 2,440.42 7 珠海融智 2,180.49 - - 8 昆山分享 768,654 1,269.05 9 启迪北银中投保 1,090.25 - - 10 上海颀瑞 584,797 965.50 11 无锡正海 430,917 711.44 合计 24,801.23 26,165,214 43,198.77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作相应 调整。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三)业绩承诺、补偿和奖励对价安排 1、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2、承诺净利润数及补偿测算方法 业绩补偿义务人为波汇科技所有股东,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承担 业绩补偿责任。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波汇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 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3,200万元、4,600万元、6,600万元。 3、业绩补偿数额的确定 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波汇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上市公司应在根据本条的规定计算出净利 润差额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 承诺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波汇科技的股权相对比例(即 业绩承诺方各自持有的波汇科技股份占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的波汇 科技股份的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先以其持有的 至纯科技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承担补偿的比例(%) 1 赵浩 63.60 2 平湖合波 6.18 3 上海蒲锐迪 6.05 4 上海颀瑞 2.39 5 平湖波威 21.78 合计 100.00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 资产交易作价*91.3568%-累积已补偿金额 注:91.3568%=业绩承诺方截至交割日持有的波汇科技股份的比 例+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融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启迪北银中投保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截至交割日合计持有的波汇科技的股份的比例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 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 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业绩承诺方单个 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方单个主体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年应补偿 股份数量-该个体当年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同时,业绩承诺方对至纯科技进行的补偿金额(不包含应收账款 补偿额),不应超过至纯科技本次交易全部收购对价减去《上海波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再乘以 91.3568%。 (2)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还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波汇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关于减值测试结 果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91.3568%>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 额总数,则业绩承诺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 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减值额为标的公司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公 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 1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润分配的影响。)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91.3568% -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 ×91.3568%-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股份不足补偿的将以现金方式补偿。 4、业绩奖励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根据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若波汇科技2018年、2019 年、2020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实际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14,400万元但未超过人民币15,000万 元的,则对于超出14,400万元的部分奖励25%;如超出人民币15,000 万元但不超过16,000万元,则对于超出15,000万元部分奖励35%;如 超出16,000万元,则对于超出16,000万元部分奖励50%。但奖励总额 不应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的20%。 标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波汇科技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该等奖励的分配对象并制 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前述奖励分配方案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标的公司实施。 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利润分享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1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由上市公司根据超额业绩奖励条件对应的各个会计年度已实现的利 润情况和预测的剩余会计年度的利润情况计算超额奖励的总金额,分 摊计入标的公司各年度的管理费用,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四)已履行程序 1、上市公司决策过程 2018年6月1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的议案。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1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号),核准了公司向赵浩发行 13,715,640股股份、向平湖波威发行5,318,585股股份、向青岛海丝 发行2,360,333股股份、向平湖合波发行1,508,141股股份、向上海蒲 锐迪发行1,478,147股股份、向昆山分享发行768,654股股份、向上海 欣瑞发行584,797股股份、向无锡正海发行430,9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2、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人保远望、启迪北银中投保、珠海融智、昆山 分享、无锡正海、青岛海丝、上海颀瑞、上海蒲锐迪、平湖合波、平 湖波威等交易对方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三、权益受限情况 联新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 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联新投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36,500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0.0647%,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1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号:2019-00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 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1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至纯科技 股票代码 603690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 上海 人名称 伙) 务人注册地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可多选)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发行新股导致原有股份被稀释)(请注明) 1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1,803,5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5.6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仍为 11,803,500 股,持股比例: 义务人拥有权 4.98%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1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 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