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出售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回流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的资金补充,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 2、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相关资产经评估公司评估,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21 年 1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