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2-2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21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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