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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2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1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拟授予 200 万份股票期权与 1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

授予 160 万份股票期权与 82 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 40 万份股
票期权与 2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至
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公告编号 2019-048)。
   3、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
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
公布的《至纯科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56)
   4、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
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至纯

                                2
  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人)

                                   (元/份)

首次授予      2019 年 8 月 30 日          18.51               152              21

预留授予      2020 年 6 月 19 日         33.074                40              15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
  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8 万份,根据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
  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160 万份调整
  为 152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 22 人调整为 21 人。

                                     3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152 万份,授予人数 21 人,行权
价格为人民币 18.51 元/份。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8.4244 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8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

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形,符合行权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述情形,符合行权条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件。
        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19 年归属于
        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净利润达到 9,300 万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以上“净利润”是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利润为 9583.0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     (剔除股份支付的
        作为计算依据。                                       影响金额),达到考
                                                             核要求
 4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的激励对象中, 2 名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       激励对象已离职、1
        等”、“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
        系数如下:                                           度个人层面业绩考
        80 分以上(含):优良,行权系数 100%                 核为不合格,不符合
        70-79 分:中等,行权系数 80%                         行权条件,公司将注
        60-69 分:合格,行权系数 60%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合格,行权系数 0%         行权的股票期权;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      余 18 名 激 励 对 象
        数                                                   2020 年度个人层面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     业绩考核为优良,满
        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   足全额行权条件。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二)行权数量:40.2 万份
                                      5
      (三)行权人数:18 人
      (四)行权价格:18.4244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
   期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公司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期权总量的       总股本的比
                                   数量(万份)
                                                    比例             例
        陆磊            财务总监            5.1       2.66%            0.02%
      沈一林            副总经理            5.1       2.66%            0.02%
      柴心明          董事会秘书            2.4       1.25%            0.01%
        小计                               12.6       6.56%            0.0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 15 人)         27.6     14.38%             0.09%
        总计                               40.2     20.94%             0.13%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19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
   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

                                      6
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

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
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
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

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
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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