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已达到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经考核符合个人层面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第
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预
留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二、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独立董事:周国华 施振业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