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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纯科技: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50,00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股权激励”、“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权益总计 30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 万股的
1.46%。其中首次授予 24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20%,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 万股的 1.17%;预留 6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 20,800 万股的 0.29%。
    (二)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17 年
                                      1/8
5 月 12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出具了《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
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至纯科技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 3 万份,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 39 人调整为 3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3 万股调整为 240 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0 万股不变。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以总股本 208,000,000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6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
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92 元/股调整为 9.85 元/股。同日,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17 年 7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38 名激励对象 24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 9.85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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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共计 4 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85 元/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 39.4 万元,公司总股本因此由 21,040 万股减少至 21,03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
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
   7、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进一步明确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净利润为以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了第一期股
权激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0、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一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 3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向 18 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授予价格 9.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11、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
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
                                    3/8
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授予数量由 60 万股调整为 58 万股。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由 9.38 元/股调整为 9.31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离职
激励对象 3 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70 万股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
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4.50 万股,以及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离职激励对象一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海博
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3、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
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一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
锁期、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
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一期股权激励 33 名激励对象共计 86 万股限制性
股票、第二期股权激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14、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的方案》,决定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
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 3 万股限制性股
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14.5 万
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
   上述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5、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4/8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
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一期股权激励 15 名激励对象共
计 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三)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项目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18 年 6 月 27 日

                     授予价格                  9.31 元/股

                   授予股票数量                 58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7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0股


   (四)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截
至目前,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
致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因公司业绩条件考核未达成,经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的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因激励对象离职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上述股票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销完成。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的 3 万
股限制性股票也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注销。
   二、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依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8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预留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 50%。
   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
       1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
             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形,
       2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满足解锁条件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83.03
             以 2016 年度净利润为基础,2019 年净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上述净利 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
             润是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影响的数值),较 2016 年
       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 3443.87 万元增长
             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178.26%。
                                                 满足解锁条件。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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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优秀为 90 分(含)
                    以上,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良好为
                    80-89 分,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合
                    格为 60-79 分,解除限售比例为 80%;
                    不合格为 60 分(不含)以下,解除限 公司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
         4          售比例为 0%;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 面绩效确定其实际可解除
                    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则可全额解除 限售的额度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按 80%
                    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其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和“良好”,因此没有出现不
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后,
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 17 名激励对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每期
解锁比例为 50%。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名激励对象离职的 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公司业绩未达成的第一个解锁期的 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
期一名激励对象离职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均已完成回购注销。因此,本次符合解
锁条件的人数为 15 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5 人)          50             25             50%


                    合    计                         50             25             5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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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50,000 股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54,235                -250,000              10,504,2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746,239                 250,000             307,996,239
总计                         318,500,474                          0          318,500,474

       五、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六、其他事项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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