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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9-08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公司老厂区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88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53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宏保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陈三联先生、魏安力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马楠先生、吉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张宏保          45,888,000             100      是
       1.02      张元园          45,888,000             100      是
       1.03      施旻霞          45,888,000             100      是
       1.04      张宁            45,888,000             100      是
       1.05      吉洋            45,888,000             100      是
       1.06      朱国强          45,888,000             10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蔡在法          45,888,000           100        是
       2.02      陈三联          45,888,000           100        是
       2.03      魏安力          45,888,000           100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沈伟华               45,888,000           100           是
       3.02       程晓牡               45,888,000           100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            (%)
          关于选举非独             -           -
1.00
          立董事的议案
1.01      张宏保           564,000          100
1.02      张元园           564,000          100
1.03      施旻霞           564,000          100
1.04      张宁             564,000          100
1.05      吉洋             564,000          100
1.06      朱国强           564,000          100
          关于选举独立
2.00                               -          -
          董事的议案
2.01      蔡在法           564,000          100
2.02      陈三联           564,000          100
2.03      魏安力           564,000          100
          关于选举监事
3.00                               -          -
          的议案
3.01      沈伟华           564,000          100
3.02      程晓牡           564,000          1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尹德军、阮曼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