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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31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5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公司老厂区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32,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50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陈三联先生、魏安力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施旻霞女士、吉洋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2,732,500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陈星照            42,732,500           100                    是
       2.02               曹悦      42,732,500          100      是
       2.03             姚春德      42,732,500          10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陈星照          500      100     0       0      0       0
2.02             曹悦          500      100     0       0      0       0
2.03           姚春德          500      100     0       0      0       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尹德军、易双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