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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8-1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
2017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分配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7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春德、曹悦、陈星照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