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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08-19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

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德宏股份          60370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国强                        闵峥
            电话               0572-2756170                  0572-2756170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
          办公地址
                               号                            号
          电子信箱             investor@dehong.com.cn        investor@dehong.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57,515,935.02            742,120,538.08                    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63,335,946.39            546,345,051.84                     3.1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5,417,347.90            33,839,380.29                   -24.8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41,529,582.47            208,636,715.38                    1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510,894.55            35,067,562.91                    15.5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7,486,815.51            34,205,314.21                     9.60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20                   9.50        减少2.3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1                   0.43                   -4.6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1                   0.43                   -4.65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54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境内自
张元园                                   42.86   42,000,000   42,000,000     无
                            然人
                            境内自
张宏保                                    6.73    6,600,000     6,600,000   质押   1,300,000
                            然人
                            境内非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        4.86    4,767,500                  无
公司
                            人
                            境内非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        3.66    3,582,500                  无
司
                            人
                            境内自
施旻霞                                    3.21    3,150,000                  无
                            然人
                            境内非
北京博时营发投资咨询有
                            国有法        2.01    1,966,688                  无
限公司
                            人
                           境内非
江苏计华投资发展有限公
                           国有法       1.53   1,500,000                  无
司
                           人
                           境内自
倪为民                                  0.84     825,000                  无
                           然人
                           境内自
唐美凤                                  0.77     759,375                  无
                           然人
                           境内非
沈斌耀                     国有法       0.77     750,000                 质押      437,50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张宏保和张元园为夫妻关系;深创投参
                                     股浙江红土,深创投与浙江红土属一致行动人;博时营发
                                     的董事兼总经理吉洋在江苏计华兼任董事,博时营发和江
                                     苏计华同为计华投资管理公司间接持股的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延续 2016 年下半年以来的企稳向好态势,汽车行业在宏

观经济、行业政策和消费环境的影响下,汽车整体产销同比增速比同期有所减缓。据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 年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352.58 万辆和 1,335.39 万辆,比上年同期

分别增长 4.64%和 3.81%,低于上年同期 1.83 和 4.33 个百分点。其中,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04.30

万辆和 210.09 万辆,同比增长 13.80%和 17.3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升 12.30 个百分点和 15.52 个

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职开展工作,按照年度既定部署,对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密

切关注市场变化,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着力提升经营效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4,152.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051.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2%。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研究开发,获得了 3 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专

利技术 68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会计政策相应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施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变更

后的政策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累积影响为“其他收益”科

目增加 964,069.56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964,069.56 元。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公司会计政策相应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开始施行,对于本施行日

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宁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