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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其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其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的基本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宁女士
(系控股股东、副董事长张元园女士的女儿)于 2018 年 2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38,000 股,均价 15.03 元/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约为 0.20%。
   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含
本次已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
增持计划的风险。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张宁女士(系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的女
儿)。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张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720,0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0%;张元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0,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42.17%;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1,1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7%。
    (三)本次增持情况:张宁女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38,000 股,成交均价 15.03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约为 0.20%;本次增持后,张宁女士持有公司 9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0% 。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五)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含本次已
  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六)后续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七)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后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
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后续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
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后续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数量的,增持主体将公
告说明原因。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