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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6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其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5)。控
   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计划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 6 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
   股(含 2018 年 2 月 9 日已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 2018 年 2
   月 9 日已增持股份)。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下简称“180612 转增”)。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18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期间,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
   张宁女士合计增持 1,204,606 股(按 180612 转增后口径),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2%,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100%以上,未超过本次增
   持计划数量的上限。(实施转增后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少于
   120 万股,并且不超过 240 万股)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的
告知函,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元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0,400,000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7%;张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12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2.7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计划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 6 个
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
(含 2018 年 2 月 9 日已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 200 万股(含 2018 年 2 月 9
日已增持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及其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5)。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
施上述转增后本次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少于 120 万股,并且不超
过 240 万股。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
宁女士合计增持 1,204,606 股(按 180612 转增后口径),其中张元园女士增持
618,046 股、张宁女士增持 586,560 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张元园女士持有公司 61,098,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1.82%;张宁女士持有公司 1,450,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二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62,548,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1%。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9 日


   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