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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9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
   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公司从 2008 年度开始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对产品质量保证金采取余额保
留法进行计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采用预提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为 3.50%。
近年来,公司加强产品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际支出的产品质保
费用占质保期加权平均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公司原采用预提质量保证金的计
提比例已不能充分反映目前的情况。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预提质量保
证金的计提比例予以变更调整,由 3.50%变更为 2.50%。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对预提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予以变更调整,由 3.50%变更为 2.5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
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由于目前无法取得 2018 年度产品质
保支出额以及 2018 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信息,故暂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
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认为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德宏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