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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5-25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按照实

际执行情况,需分步实施回购注销事宜,现对 2019 年 3 月就《浙江德宏汽车电

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作注册资本和股份数

的修改予以调整,仍恢复至该次修改前的内容,待相关事宜确定后再作修改。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分别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前述调整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德宏汽车

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详见以下修改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汽车电机及配件、真空泵、汽车               范围:汽车电机及配件、真空泵、汽车
电子装置、电气机械的研发、制造、销               电 子 装置 、电 气 机械、 智 能 设 备 的 研
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业投资,               发 、 制 造、 销 售, 货物 和 技 术的 进 出
自 有 房 屋 出 租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口,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动)                                             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购其股份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决 议 ; 公 司 因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公 司 依 照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工。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大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资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 本 、 发行 债 券或 其他 证 券 及上 市 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事项;
联交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设置;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交易等事项;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置;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和奖惩事项;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度;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度;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修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5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