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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宏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 1 名激励对象(潘文宇)
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根据《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锁条件的规
定,该名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
司回购注销。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 2 名激励对象(张
映明、倪祖伟)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根据《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解锁条件的规定,该 2 名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04,314,544 股变更为 203,959,72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04,314,544 元变更为 203,959,728 元。由于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公司证券部
   2、邮编:313000
   3、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电话:0572-2756170
   5、传真:0572-2756309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