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
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
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和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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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仓
储费用、运输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科目列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
追溯调整。
该变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元) 13,124,720.70 12,457,174.95
销售费用(元) -13,124,720.70 -12,457,174.9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
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并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
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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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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