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8 公司简称:家家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 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如以2024年8月28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后的628,902,051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9,179,225.61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家家悦 60370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承生 / 电话 0631-5220641 / 办公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 / 电子信箱 jiajiayue@jiajiayue.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3,458,242,217.74 14,286,062,309.85 -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19,171,596.27 2,539,792,220.55 -0.81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361,989,797.04 9,090,935,346.07 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641,771.78 186,024,262.43 -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4,077,936.34 178,248,967.19 -13.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188,572.72 942,583,639.04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9 7.89 减少1.3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30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9.68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5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数量 (%) 数量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 62.94 401,786,932 38,934,223 质押 66,650,000 限公司 有法人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 7.45 47,569,157 0 无 0 公司 有法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 其他 2.98 18,999,683 0 无 0 零三组合 上海鸿之铭创业投资中 境内非国 1.17 7,470,667 0 无 0 心(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其他 1.06 6,765,700 0 无 0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 其他 0.77 4,916,015 0 无 0 选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基金-中央汇金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58 3,728,997 0 无 0 华夏基金-汇金资管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52 3,290,144 0 无 0 华夏基金华兴 2 号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 其他 0.47 2,997,235 0 无 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华益 3 号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 其他 0.38 2,395,550 0 无 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子公司,且与其交叉持股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