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7-16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一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64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500 万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460,335.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3,539,664.43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47 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连锁超市改造项目 20,310.09 20,300.00 5,268.11
2 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 17,723.60 17,553.97 581.56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
3 45,000.00 25,500.00 15,106.50
项目
合计 83,033.69 63,353.97 20,956.1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实际投资金额为 20,956.17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做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
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
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闲
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要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
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
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