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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家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2022-11-23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222080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
荐机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人”、“公司”
或“家家悦”)及各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审核意见
中所有提到的问题予以详细回复。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
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或补充意见。本回复报告已经发行人
审阅认可。现就反馈意见述及的问题按顺序向贵会详细回复如下,敬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释义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中的简称或释义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2
                                                      目 录


目 录 ................................................................................................................ 3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8

问题三 ............................................................................................................ 53

问题四 ............................................................................................................ 57

问题五 ............................................................................................................ 84

问题六 ............................................................................................................ 91

问题七 .......................................................................................................... 103

问题八 .......................................................................................................... 114

问题九 .......................................................................................................... 120




                                                           3
问题一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发行唯一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
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及申请人与发行
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是否明确发行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包括上限和
下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
第十二条规定;(2)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
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具承诺并披
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及申请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是否明确发
行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
 者前一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
 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

    (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
 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限售期;发行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4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
间(含上限和下限)。董事会决议还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

    (五)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
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
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
则等事项。

    ……”

    根据上述规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当日(即2022年3月16日),公司与家家悦控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同时,在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方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当日(即2022年11月16
日),公司与家家悦控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本次发行已确定发
行对象为家家悦控股,协议中已载明家家悦控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
具体如下:

    “甲方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为3,893.42万股(含本数),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在该上限范围内,甲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

    乙方全额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即3,893.42万股(含本数)。”


                                  5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明确了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定价原则、认购数量、限售期等事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前述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修
订后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主要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作出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
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
案》,以上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范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已明确发行
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本次发行对象家家悦控股拟认购发行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已出具书面承诺,“本公司参与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拟认购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使用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认购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
自筹资金部分拟通过股权质押等方式筹措,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
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6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
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
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发行人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已按照
《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自家家悦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
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
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的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
策不相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
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或流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三会资料及公告文件;查阅
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悦投资
出具的承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核查后认为:


                                     7
    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已明确发行股
份数量或数量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拟认购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
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已承诺从定价基
准日前 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存减持计划。


    问题二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较多。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并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分析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请
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结合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威海、信用济南、
 信用青岛、信用烟台、信用临沂、信用上海、信用北京、信用张家口、信用淮
 北、信用呼和浩特、信用盐城、信用济宁、信用淄博等门店覆盖区域网站检索
 核查确认,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2019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的36个月(以下简称“最近36个月”)内受到食品药品、市场监督、消防、应
 急等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共计274起,金额在3万元
 以上(含3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64起。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由于涉
 案金额较小,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不属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8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情形;单笔处罚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处罚,经分
析亦不构成重大违法,不属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9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对象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一)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表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
                                                                                                  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如实提供有关证据
                                                                                                  材料,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
                                                                                                  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关于‘当
                                                                                                  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后果较小的,可以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积极配合
                                                                                                  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
                                                                                                  据材料,查处效果明显的;’的规定,可以依法
                                                                                                  从轻处罚。”
                 临沂家家悦超 临 沂 市 兰 山 临 沂 市 监 食 罚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92
                                                               经营超过保质
  1   2020.3.3   市有限公司华 区 食 品 药 品 (2020)SP07001                元 和 违 法 经 营 的 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期的食品
                 强领秀城店   监督管理局 号                                 品、罚款 50,000 元 十四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
                                                                                                       成重大违法。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二)受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1、未对隔油池                           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工贸企
                                                               进行有限空间                            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
                                                               作业辨识,未建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
                                                               立有限空间台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账;                                    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
                                                              2、主要负责人、                          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
                                                              店长未组织并                             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参 加 事 故 隐 患 第 1 条处罚 20,000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2 万元,所处
                 河北家家悦连                                                   元;第 2 条处罚
                                             (冀张)应急罚 排查;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锁超市有限公 张 家 口 市 应                                    20,000 元;第 3 条处
  2   2021.3.3                               (2021)(工贸监                                          法。
                 司怀来县长城 急管理局                        3、职工安全教 罚 10,000 元;
                                             察 001)号
                 北路兰顿店                                   育培训档案中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
                                                              本 人 签 字 前 后 合计罚款 50,000 元     定》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不一致,存在非                           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
                                                              本人签字现象;                           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
                                                              安全教育培训                             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档案中全部考
                                                              试卷均无考试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2 万元,所处
                                                              分数和考核结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果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



                                                                       11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1 万元,所处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法。
                                                                                                 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
                                                          化粪池有限空        第 1 条处罚 20,000 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
                河北家家悦连            (冀张)应急罚 间未辨识、未建         元 ; 第 2 条 处 罚 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张北县应急
3   2021.8.13   锁超市有限公            (2021)33 号(商 立 从 业 人 员 三   20,000 元;
                             管理局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2 万元,所处
                司张北永春店            贸)              级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              合计罚款 40,000 元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四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12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2 万元,所处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法。
                                                                                                  张北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行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开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
                                                            展风险因素全                           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
                                                            面辨识;                               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2、未如实记录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安全生产教育        第 1 条罚款 40,000 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培训情况,未建      元 ; 第 2 条 罚 款 下的罚款:(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
                                                         立职工安全生        20,000 元;第 3 条罚 专项辨识的;”
                                                         产教育和培训        款 50,000 元;第 4 条
                河北家家悦供            (冀张)应急罚 档案,仅有公司        罚款罚款 30,000 元;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4 万元,所处
                             张家口市应
4   2022.5.20   应链管理有限            (2022)(工贸监 级 考 试 卷 且 未   第 6 条罚款 10,000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急管理局
                公司                    察)007 号       判卷,无考核结      元 ; 第 7 条 罚 款 法。
                                                         果;              40,000 元;第 8 条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
                                                         3、有较大危险 款 10,000 元;             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因 素 的 场 所 未 合计罚款 200,000 元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置安全警示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
                                                         标志;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
                                                            4、氟制冷间贮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
                                                            油器安全阀到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期未定期检验;



                                                                   13
配电室绝缘手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4 万元,所处
套和验电笔未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定期检验;       法。
5、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
未履行相关安     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全生产管理职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6、天然气锅炉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房可燃气体检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
测报警探头未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
与排风机联锁;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
7、部分地下污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水池周边无护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
栏;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8、配电室多处    法。
铁质电缆桥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
连接未跨接
                 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
                 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
                 法。



      14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
                                                                                                 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一)违反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以及
                                                                                                 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的相关违法行为分别被
                                                                                                 处以罚款 1 万元、2 万元、1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说明》,认定上述
                                                                                                 行政处罚结果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15 号)
                                                                                                 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依法从轻的情节,按照中档
                                                                                                 以下标准处罚。

(三)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本次处罚决定系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
                  济南十八家家 济 南 市 槐 荫 济槐市监食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警告、没收违法经营 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别:(四)其他依法从
  5   2019.7.30   悦超市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2019)
                                                             期的食品          食品、罚款 50,000 元 轻或的行政处罚的”及当时有效的《山东省食
                  司经六路店   管理局         370104020 号                                          品药品行政处罚载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
                                                                                                    (五)项、第(八)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
                                                                                                    行政处罚的裁量情形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
                                                                                                    确的,从轻处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五)初
                                                                                                    次违法,社会危害轻级:(八)积极配合调查



                                                                    15
                                                                                             取证,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杜料”的规定给予从
                                                                                             轻处罚。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本次处罚决定系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
                青岛十八家家                                                                 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
                             青岛市城阳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3.9
                悦超市有限公            青 城 市 监 处 字 经营不合格食                       轻行政处罚的”及当时有效的《山东省食品药
6   2019.8.29                区市场监督                                元、罚款 50,000 元、
                司城阳区峰阳            (2019)103 号 品                                    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编码 5 裁量阶
                             管理局                                    没收不合格食品
                路分店                                                                       次的从轻标准。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
                家家悦集团股                              经营超过保质
                             乳山市市场 乳 市 监 行 处 字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1.9 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
7   2019.11.1   份有限公司乳                              期的预包装食
                             监督管理局 [2019]797 号                   元、罚款 50,300 元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山华冠店                                  品
                                                                                              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16
                                                                                                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
                                                                                                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
                                                                                                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由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
                                                                                                  持有效证照,能够配合相关工作,如实供述违
                                                                                                  法事实,并积极、回整改,其违法时间较短,
                                                                                                  货值较小,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
                                                                                                  行政处罚找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依法可以
               山东荣光实业 荣 成 市 市 场 (鲁荣)市监罚 山 药 黑 豆 代 餐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630
8   2019.11.20                                                                                    从轻处罚。”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2020]4227 号      粉菌落不合格 元、罚款 50,000 元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
                                                                                                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当事人在案发后联系消费者将多
               烟台市家家悦
                            龙口市市场 龙 市 监 公 处 字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收价款全部退还的行为,适用《价格违法行为
9   2020.2.6   超市有限公司                              价格违法
                            监督管理局 (2020)4 号                         罚款 500,000 元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多收价款全
               龙口四店
                                                                                               部退还的’规定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的
                                                                                               情形。”



                                                                   17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
                                                                                      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
                                                                                      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
                                                                                      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
                                                                                      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0 万元,所处罚
                                                                                      款不属于情节较重档次,不构成重大违法。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
                                                                                      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当事人在案发后联系消费者将多
                                                                                      收价款全部退还的行为,适用《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多收价款全
                                                                                      部退还的’规定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的
                                                                                      情形。”
              烟台市家家悦
                           龙口市市场 龙 市 监 公 处 字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0 2020.2.6   超市有限公司                              价格违法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
                           监督管理局 (2020)5 号                 罚款 500,000 元
              龙口五店                                                                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
                                                                                      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
                                                                                      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



                                                              18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
                                                                                                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0 万元,所处罚
                                                                                                款不属于情节较重档次,不构成重大违法。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
                                                                                                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表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
                                                                                                  调查,主动提供证据;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
                                                                                                  意见》第(七)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营兽药残留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
               济南十八家家 济 南 市 槐 荫
                                           济 槐 市 监 食 字 含量超过食品                         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
11 2020.2.10   悦超市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警告、罚款 30,000 元
                                           (2019)1109 号 安 全 标 准 限 量                      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给予减轻处罚”
               司经六路店   管理局
                                                             的食品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以下,属于减轻处罚,不构成重大
                                                                                                  违法。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未完整建立并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遵守食品查验                           罚决定书》表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济南十八家家 济 南 市 槐 荫                  记录制度;经营 警告、没收违法经营 主动提供证据;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
                                           济槐市监食罚字
12 2020.2.24   悦超市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兽 药 残 留 含 量 所得 226.32 元、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
                                           (2019)16009 号
               司二环西路店 管理局                          超 过 食 品 安 全 30,000 元            (七)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
                                                            标准限量的食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
                                                            品                                     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



                                                                   19
                                                                                                据材料的……’的规定给予减轻处罚”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以下,属于减轻处罚,不构成重大
                                                                                                违法。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
                                                                                                  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
               河北家家悦连 张 家 口 经 济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张 经 市 监 处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8.8
13 2020.5.26   锁超市有限公 开 发 区 市 场                                                        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020)13 号  期的食品          元、罚款 50,000 元
               司莲花茶城店 监督管理局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
                                                                                                  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
                                                                                                明》,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4 2021.1.29   烟台市家家悦 栖 霞 市 市 场 栖 市 监 罚 字 经 营 不 合 格 的 罚款 50,000 元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超市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2020〕071 号 食品                                      书》表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



                                                                   20
               栖霞南岩口店                                                                        积极配合调查。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二条判
                                                                                                   定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栖霞南岩口店
                                                                                                   涉嫌经营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的煎饼果子(香
                                                                                                   葱味)的行为的裁量标准为从轻,处罚标准为:
                                                                                                   食品经营者符合《山东省市场监怪管理局行使
                                                                                                   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并处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同款;或者中倍以
                                                                                                   上 14 倍以下罚款。”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徐州市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表明:“鉴于当事人尚属首次实施
                                                                                                      此类违法行为,涉案食品货值较小(金额为
                                                                                                      61.36 元),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
                                                                                                      危害后果。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态度诚恳,
               徐州家家悦真 徐 州 市 贾 汪
                                           徐 贾 市 监 案 字 销 售 不 合 格 食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28.5 能够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
15 2021.3.26   棒超市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2021)34 号     品                元、罚款 30,000 元 处,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科。根据《中华人民
               司贾汪吾悦店 管理局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
                                                                                                      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
                                                                                                      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五
                                                                                                      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作为,应当坚持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自觉守法’和第二十七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




                                                                     21
                                                                                                  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
                                                                                                  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 号‘(七)行政处
                                                                                                  罚裁量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
                                                                                                  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
                                                                                                  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减轻处罚。”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以下,属于减轻处罚,不构成重大
                                                                                                  违法。
                                                                                                  徐州市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表明:“当事人的情形,符合《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局
                                                                                                    载量权的指导意见》‘(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
                                                                            没 收 尚 未 销 售 的 不 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连云港家家悦 连 云 港 市 海
                                           海 市 监 案 字 经 营 不 合 格 食 合格商品、没收违法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16 2021.5.26   企业管理有限 州 区 市 场 监
                                           (2021)第 80 号 品              所得 10.2 元、罚款 所列情形。”
               公司         督管理局
                                                                            60,000 元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6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以下,属于减轻处罚,不构成重大
                                                                                                    违法。
                                                                                                  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7 2021.6.11   安徽家家悦超 淮 北 市 烈 山 (烈山)市监罚处 生 产 经 营 超 限 没收违法所得 15 元、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市有限公司南 区 市 场 监 督 字(2021)31 号 量 使 用 食 品 添 罚款 70,000 元       罚决定书》表明:“自本局对案件展开调查以



                                                                    22
               湖雅苑店      管理局                       加剂的食品                          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其经营的涉案油条
                                                                                              虽已售完,但危害后果轻微,同时当事人开业
                                                                                              至今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
                                                                                              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7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处罚决定系依据
               呼和浩特家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
                            呼和浩特市
               悦超市有限公            呼 新 市 监 处 字 销 售 农 药 残 留 没收违法所得 153.18 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
18 2021.7.13                新城区市场
               司新华东街分            (2021)079 号 超标食品             元、罚款 50,000 元 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监督管理局
               公司                                                                            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3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
                                                                                                 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
                                                                                                 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
                                                                                                 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当时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别:(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针
                                                                                                    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相关系统及时
               山东家家悦生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5.4
                                                                                                    调整,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具有可以依法从轻
               活超市有限公 济 南 市 市 场 济市监罚(2021) 经 营 虚 假 标 注 元、没收虚假标注保
19 2021.7.14                                                                                        或减轻的裁量因素,经综合裁量,我局决定对
               司阳光新路环 监督管理局 0607 号              保质期食品        质期食品、罚款
                                                                                                    当事人从轻处罚。”
               宇城店                                                         69,000 元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6.9 万元,所
                                                                                                    处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
20 2021.7.21   内蒙古维乐惠 呼 和 浩 特 市 呼回市监食处字 经 营 不 符 合 食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320
                                                                                                  政处罚决定书》表明:“本案当事人调查期间
               超市有限公司 回 民 区 市 场 (2021)37 号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元、罚款 50,000 元
                                                                                                  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



                                                                    24
环河街分店   监督管理局   食品        接受调查;且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
                                      不足一万元;在销售过程中主观上不存在故
                                      意;销售不合格玉带豆食品时间短、社会危害
                                      不大,并能对违法行为积极改正,应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
                                      定的免予行政处罚。但其在经营过程中行政违
                                      法行为并非初次,且在其经营过程中分装食品
                                      不规范,使经营的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造
                                      成销售的玉带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
                                      不能对其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又第一次对
                                      当事人做出的行政处罚与当事人第二次违法
                                      行为性质不同,且当事人在第一次被处罚后为
                                      了便于清理临界过期食品,防止出现不合格食
                                      品,防止继续造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
                                      为,将原有用散装容器销售的方式改为以小袋
                                      包装方式销售,是一个积极改正过程,但由于
                                      其分装不规范、最终导致出现销售的玉带豆食
                                      品不合格违法行为,并非主观故意,故也不属
                                      于从重处罚情节。综上所述,此案对当事人的
                                      违法行为应适用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25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
                                                                                               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
                                                                                               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
                                                                                                  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济南十八家家 济 南 市 槐 荫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济 槐 市 监 食 字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没收过期食品、罚款
21 2021.7.26   悦超市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2021]11006 号    期的食品          70,000 元
               司经六路店   管理局                                                                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
                                                                                                  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7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经营兽药残留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安徽家家悦真
                            淮 北 市 市 场 淮 市 监 综 处 超 过 食 品 安 全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39.6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22 2021.8.5    棒超市有限公
                            监督管理局 ﹝2021﹞221 号 标 准 限 量 的 食 元、罚款 50,000 元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司步行街店
                                                          物                                       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
                                                                                                   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
                                                                                                   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鉴于(1)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
                                                                                          料;(2)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
               日照家家悦超                              销售超过食品
                            日照市市场 日 市 监 食 处 罚              没收违法所得 137.44 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带鱼)的货值金额和
23 2021.8.24   市有限公司万                              安全标准限量
                            监督管理局 (2021)098 号                 元、罚款 50,000 元 违法所得较小;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店                                      的食用农产品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
                                                                                          (六)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
                                                                                          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的;’
                                                                                          的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本局



                                                                   27
                                                                                          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可证:……”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内蒙古维多利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
                            呼和浩特市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摩尔城超市有            呼 新 市 监 处 字 销售不合格食
24 2021.9.10                新城区市场                                违法所得 320.8 元、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限责任公司火            (2021)078 号 品
                            监督管理局                                罚款 60,000 元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车西站分店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可证:……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
                                                                                          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



                                                               28
                                                                                               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6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安徽家家悦真                              销售超过食品
                            濉溪县市场 濉 市 监 稽 罚 字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89 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
25 2021.9.13   棒超市有限公                              安全标准限量
                            监督管理局 ﹝2021﹞309 号                 元、罚款 50,000 元 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
               司城关店                                  的食用农产品                       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安
                                                                                            徽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
                                                                                            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的,从轻行政处罚,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
                                                                                            罚款:(一)涉案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
                                                                                            四千元以下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26 2021.9.26   北京家家悦商 北 京 市 朝 阳 京 朝 市 监 罚 字 销 售 超 过 保 质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29
               业管理有限公 区 市 场 监 督 (2021)6266 号 期的食品、未严 70.8 元、没收过期食     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司朝阳常营分 管理局                         格 履 行 食 品 进 品、罚款 65,000 元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公司                                        货查验记录制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度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
                                                                                                  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
                                                                                                  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
                                                                                                  记录制度;”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6.5 万元,所处罚
                                                                                                  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表明:“参照《河北省监督管理
              河北家家悦超 张 家 口 市 宣                  经营特殊食品
                                          张宣市监当罚                                            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
27 2021.10.12 市有限公司宣 化 区 市 场 监                  与 普 通 食 品 混 罚款 30,000 元
                                          (2021)19003 号                                        的规定,本案无从轻、减轻、从重的情节,按
              化区大西街店 督管理局                        放
                                                                                                  一般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30
                                                                                           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3 万元,不属于情
                                                                                           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经营添加剂的
              安徽家家悦真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淮北市市场 淮 市 监 综 罚 残 留 量 超 过 食
28 2021.11.23 棒超市有限公                                             33.6 元、罚款 50,000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监督管理局 ﹝2021﹞328 号 品 安 全 标 准 限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司煤师院店                                               元
                                                     量的食品                               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
                                                                                            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
                                                                                            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销售农药残留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北京家家悦商                                   含量超过食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北京市朝阳
               业管理有限公            京朝市监罚字           安全标准限量     没收违法所得 18.977 可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
29 2021.12.9                区市场监督
               司朝阳常营分            (2021)6981 号        的食品、未严格   元、罚款 70,000 元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管理局
               公司                                           履行进货查验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
                                                              记录制度                             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
                                                                                                   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
                                                                                                   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
                                                                                                   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7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表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
               青岛维客商业 青 岛 市 城 阳
                                           青 城 市 监 处 字 销 售 超 过 保 质 没 收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动向本局交代问题,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
30 2022.1.5    连锁有限公司 区 市 场 监 督
                                           ﹝2022﹞1 号      期的食品          食品、罚款 64,900 元 实提供证据材料,适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天泰城店     管理局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第
                                                                                                       五款[较轻]违法情形‘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



                                                                     32
                                                                                               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
                                                                                               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6.49 万元,所处罚
                                                                                               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轻档次,且无严重情
                                                                                               节,不构成重大违法。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表明:“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
               临沂家家悦超 临 沂 市 兰 山                                                       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
                                           临兰市监价检处 超 政 府 定 价 多 责 令 整 改 、 罚 款
31 2022.1.18   市有限公司北 区 市 场 监 督                                                       第一款第(六)项关于:‘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
                                           [2021]CF0671 号 收取电费         70,000 元
               园路店       管理局                                                               一,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六)积
                                                                                                 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
                                                                                                 有关证据资料的’之规定,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33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
                                                                                               的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
                                                                                               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7 万元,所处罚款
                                                                                               在处罚幅度内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大违
                                                                                               法。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表明:“由于现场检查发现虚构原价
                                                                                               产品品种较少,违法行为轻微,符合从轻处罚
                                                                                               情节。”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个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内蒙古维多利 呼 和 浩 特 市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
                                          呼 市 监 食 处 字 销 售 商 品 价 格 责 令 改 正 ; 罚 款 果的,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一)违法行
32 2022.4.1   摩尔超市有限 市 场 监 督 管
                                          ﹝2022﹞第 01 号 欺诈               50,000 元            为轻微的;”
              责任公司     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
                                                                                               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
                                                                                               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
                                                                                               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34
                                                                                                   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
                                                                                                   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
                                                                                                   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
                                                                                                   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内蒙古维乐惠 呼 和 浩 特 市 呼 新 市 监 处 罚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没 收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33 2022.6.22   超市有限公司 新 城 区 市 场 ( 2022 ) 第 159
                                                             期的食品          食品、罚款 50,000 元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财富港分公司 监督管理局 号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发行人下属公司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
                                                                                                   为处罚幅度内最低,属于从轻处罚,不构成重
                                                                                                   大违法。




                                                                     35
(四)受消防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的通知》,对《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
                                                                                                   一款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影响面积大于
                                                                                                   500 ㎡不超过 3000 ㎡的,罚款格次为 5 万元至
                                                                未经消防安全                       12 万元。
                 烟台市家家悦 烟 台 市 公 安 烟牟(消)行罚决 检查擅自营业,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对《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至第六项违
  34 2019.9.28   超市有限公司 消 防 支 队 牟 字 ( 2019 ) 0089 室 内 消 火 栓 压
                                                                                  50,000 元          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影响面积 1000 ㎡以
                 牟平二店     平区大队       号                 力不足,未设置
                                                                                                     上的,罚款格次为 3 万元至 5 万元。
                                                                消防排烟设施
                                                                                                     发行人下属公司违法事项影响面积为 1100 ㎡,
                                                                                                     被处以罚款 5 万元,所处罚款为处罚幅度(违
                                                                                                     反第五十八条的处罚裁量基准)内最低,不构
                                                                                                     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济南十八家家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济 南 市 公 安 济消历下(消)行
                家悦超市有限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并 处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35 2019.12.31              消防支队历 罚         决     字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公司华夏福地                                 检查擅自营业 罚款 30,000 元
                             下区大队       [2019]0144 号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店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在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36 2020.1.7    烟台市家家悦 莱 州 市 消 防 莱(消)行罚决字 未取得《公众聚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超市有限公司 救援大队       (2020)0001 号 集 场 所 投 入 使 30,000 元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36
               莱州南五里店                                用、营业前消防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安全检查合格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证》擅自营业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烟台市家家悦 烟 台 市 公 安 烟牟(消)行罚决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37 2020.1.10   超市有限公司 消 防 支 队 牟 字 ( 2020 ) 0003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检查擅自营业 30,000 元
               牟平三店     平区大队       号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连云港家家悦                                 未经消防安全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连 云 港 市 公 连(消)行罚决字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38 2020.1.20   企业管理有限                                 检查擅自投入
                            安消防支队 (2020)0004 号                   30,000 元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公司                                         使用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37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烟台市家家悦 烟 台 市 公 安 烟牟(消)行罚决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39 2020.2.1    超市有限公司 消 防 支 队 牟 字 ( 2020 ) 0011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检查擅自营业 30,000 元
               牟平佳肤店   平区大队       号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山东家家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
               活超市有限公 烟 台 市 消 防 烟(消)行罚决字                                     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
40 2020.11.3                                                占用疏散通道   罚款 36,500 元       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
               司烟台万达分 救援支队       (2020)0004 号
               店                                                                               为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65 万元,不
                                                                                                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38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徐州家家悦真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徐(消)字行罚决
               棒超市有限公 徐 州 市 消 防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41 2021.1.25                               字 ( 2021 ) 0002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司徐州鼓楼广 救援支队                          检查擅自营业 30,000 元
                                           号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场店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烟台市家家悦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莱 州 市 消 防 莱(消)行罚决字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产停业(不执
42 2021.1.25   超市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救援大队       (2021)0002 号 检查擅自营业 行)、罚款 30,000 元
               莱州二店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莱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青岛十八家家 青 岛 市 黄 岛 青黄(消)行罚决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43 2021.2.10   悦超市有限公 区 消 防 救 援 字 ( 2021 ) 0009
                                                              检查擅自营业 90,000 元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司凤凰山路店 大队           号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39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9 万元,所处
                                                                                           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成
                                                                                           重大违法。
                                                                                           青岛市黄岛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
                                                                                           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青岛十八家家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未经消防安全
               悦超市有限公 平 度 市 消 防 平(消)行罚决字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44 2021.3.18                                                检查擅自投入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司平度南村鸿 救援大队       (2021)0007 号               30,000 元
                                                            使用、营业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坤城市广场店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烟台市家家悦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未经消防安全
               超市有限公司 烟 台 市 消 防 烟(消)行罚决字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45 2021.3.23                                                检查擅自投入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芝罘区大悦城 救援支队       (2021)0002 号               30,000 元
                                                            使用、营业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店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40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济南十八家家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滨 州 市 滨 城 滨城(消)行罚决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悦超市有限公                                                     责令停止营业、罚款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46 2021.4.16                区 消 防 救 援 字 ( 2021 ) 0078 检 查 擅 自 投 入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司滨州逸品阳                                                     30,000 元
                            大队           号                 营业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光店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未取得《公众聚                       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青岛维客商业 青 岛 市 李 沧 青李沧(消)行罚 集 场 所 投 入 使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47 2021.4.25   连锁有限公司 区 消 防 救 援 决字(2021)0021 用、营业前消防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30,000 元
               金水路超市   大队           号               安全检查合格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证》擅自营业                         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48 2021.4.30   江苏家家悦超 滨 海 县 消 防 滨(消)行罚决字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责令停止营业、罚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市有限公司滨 救援大队       (2021)0030 号 检 查 擅 自 投 入 30,000 元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41
               海海悦城店                                  营业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江苏家家悦超 盐 城 市 亭 湖                  未经消防安全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亭(消)行罚决字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49 2021.5.10   市有限公司盐 区 消 防 救 援                  检查擅自投入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2021)0044 号               30,000 元
               城爱琴海店   大队                            营业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盐城市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
                                                                                               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未取得《公众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烟台市家家悦
                            烟 台 市 福 山 烟福(消)行罚决 集 场 所 投 入 使
               超市有限公司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50 2021.5.11                区 消 防 救 援 字 ( 2021 ) 0080 用、营业前消防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福山香逸中央                                                   30,000 元
                            大队           号                 安全检查合格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店
                                                              证》擅自营业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42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河北家家悦连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冀阳(消)行罚决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锁超市有限公 阳 原 县 消 防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51 2021.6.4                                字 ( 2021 ) 0006 机 构 许 可 擅 自
               司阳原皮革城 救援大队                                            100,000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号                 投入使用、营业
               店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10 万元,所
                                                                                                   处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
                                                                                                   成重大违法。
                                                                                                阳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济南十八家家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济 南 市 莱 芜 济莱(消)行罚决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悦超市有限公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52 2021.6.22                区 消 防 救 援 字 ( 2021 ) 0034 检 查 擅 自 投 入
               司莱芜城发广                                                     30,000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大队           号                 使用、营业
               场店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43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
                                                                                             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和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1、消防设施未 第 1 条罚款 30,000 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
               青岛十八家家 青 岛 市 即 墨
                                           即(消)行罚决字 保持完好有效; 元 ; 第 2 条 罚 款 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53 2021.7.28   悦超市有限公 区 消 防 救 援
                                           (2021)0063 号 2、其他妨碍安 15,000 元             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三)占用、堵
               司滨海路店   大队                                                               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
                                                            全疏散行为。 合计罚款 45,000 元
                                                                                               安全疏散行为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分别被处以罚款 3 万元及
                                                                                             1.5 万元,无情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未取得《公共聚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烟台家家悦超                                 集场所投入使
                            莱 州 市 消 防 莱(消)行罚决字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54 2021.9.6    市有限公司莱                                 用、营业前消防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救援大队       (2021)0070 号                 30,000
               州虎头崖店                                   安全检查意见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书》擅自营业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44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证明》,认定该次
                                                                                                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河北家家悦超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张 家 口 市 万 张万(消)行罚决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市有限公司张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55 2021.11.8                全 区 消 防 救 字 ( 2021 ) 0007 机 构 许 可 擅 自
               家口万全区水                                                     31,000 元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援大队         号                 投入使用、营业
               泉路店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1 万元,所
                                                                                                   处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
                                                                                                   成重大违法。
                                                                                                张家口市万全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认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河北家家悦连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张 家 口 经 济 张经(消)行罚决 未 经 消 防 安 全
              锁超市有限公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56 2021.11.23              开 发 区 消 防 字 ( 2021 ) 0040 检 查 擅 自 投 入 罚款 31,000 元
              司盛华大街纬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救援大队       号                 使用、营业
              一花园店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1 万元,所
                                                                                                处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
                                                                                                成重大违法。




                                                                      45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认定该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河北家家悦连            冀张﹝消﹞行罚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张家口市消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57 2021.11.26 锁超市有限公            决 字 ﹝ 2021 ﹞ 机构许可,擅自 罚款 90,000 元
                           防救援支队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司百盛店                0007 号          投入使用、营业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9 万元,所处
                                                                                       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成
                                                                                       重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河北家家悦连            冀张消行罚决字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张家口市消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58 2021.11.30 锁超市有限公            (2021)第 0008 机构许可,擅自 罚款 90,000 元
                           防救援大队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司百盛店                号              投入使用、营业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9 万元,所处
                                                                                       罚款金额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成
                                                                                       重大违法。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定该
                                                                                       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青 岛 市 城 阳 青城(消)行罚决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
               青岛天天配送                                  消防设施未保
59 2022.1.25                区 消 防 救 援 字(2022)第 0004              罚款 40,000 元       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
               物流有限公司                                  持完好有效
                            大队           号                                                  保持完好有效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4 万元,无情
                                                                                               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徐州家家悦真 徐 州 市 鼓 楼 徐鼓消行罚决字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60 2022.3.10   棒超市有限公 区 消 防 救 援 (2022)第 0012 机 构 许 可 擅 自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30,000 元
               司汇邻湾店   大队           号              营业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1、未经消防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援机构许可,擅 第 1 条罚款 219,000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山东家家悦超                                自投入使用、营 元,责令停产停业;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青 岛 经 济 技 青开消行罚决字
              市有限公司黄                                业;           第 2 条罚款 11,750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61 2021.12.10              术 开 发 区 消 (2021)第 0103
              岛区长江国际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防救援大队 号                  2、安全出口未 元;
              店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直通室外,消防 合计罚款 230,750 元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设施、器材配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置、设置不符合



                                                                  47
                                                           标准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21.9 万元,无
                                                                                           严重情节,不构成重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
                                                                                           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
                                                                                           保持完好有效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1.175 万元,
                                                                                           无严重情节,不构成重大违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
                                                                                           明》,“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结
                                                                                           果,也无其他严重危害情节,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烟台市家家悦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莱 消 行 罚 决 字 未经消防救援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超市有限公司 莱 阳 市 消 防
62 2022.5.20                               (2022)第 0038 机构许可,擅自 罚款 30,000 元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莱阳义乌商贸 救援大队
                                           号                投入使用、营业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城店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63 2022.6.6    青岛维客胶南 青 岛 市 黄 岛 青黄消行罚决字 占用疏散通道    罚款 36,5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购物中心有限 区 消 防 救 援 (2022)第 0018                                 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48
               公司          大队         号                                               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65 万元,所
                                                                                           处罚款在处罚幅度内属于较低区间,不构成重
                                                                                           大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
                                                                                           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
               山东家家悦超 青 岛 市 黄 岛 青黄消行罚决字 未 经 消 防 救 援                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64 2022.6.20   市有限公司黄 区 消 防 救 援 (2022)第 0024 机构许可,擅自 罚款 30,000 元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岛王台店     大队           号              投入使用、营业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
                                                                                           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发行人下属公司门店被处以罚款 3 万元,所处
                                                                                           罚款为处罚幅度内最低,不构成重大违法。




                                                                  49
       二、关于 2 起较大金额行政处罚情况

    2020 年 2 月 6 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编号为“龙市监公处字[2020]4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龙口四店: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
民币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2 月 6 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编号为“龙市监公处字[2020]5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龙口五店: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
民币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龙口四店、龙口五店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龙口四店
在大白菜(龙口五店在韭菜、黄元葱)的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
幅度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
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
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等规定,已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
为。

    关于龙口四店、龙头五店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
为:龙口四店、龙口五店在案发后联系消费者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的行为,适用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的”
规定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的情形。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
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三)项“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或者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零九条第二项 4.“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30 万
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罚款”的裁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
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国务
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国务院第 585 号令)、《价
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50
节较重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
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之规定,决定如下:1、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2、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上缴国库。

    2020 年 2 月 24 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如下证明:“烟台市家家悦
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四店、龙口五店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受到本单位行政处罚(行
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龙市监公处字[2020]4 号、龙市监公处字[2020]5 号)。本单
位认为,上述违法行为已被公司及时纠正整改,也无其他严重情节,不属于重大
违法行为。”

    新冠疫情发生后,发行人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保障工
作,获得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收到
国家商务部办公厅的感谢信;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向威海市慈善总会积极捐
款,践行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龙口四店、龙口五店因上述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金额较低区域,也不属于相关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
重的情形。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后,上述门店及时向消费者退还了多收价款及进行
内部整改,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积极消除违法
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同时,
处罚机关亦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该等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综上,发行人下属龙口四店、龙口五店受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
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情形,对本次家家悦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上述行政处罚情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项规定的非公开发股票的禁止情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上市公司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 4,对于主板(中小板)发行
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条件中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51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
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相关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
影响恶劣等,原则上视为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
为。

    1、行为性质

    如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处罚依据的规定或
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主观恶性程度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均非主观恶意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且
处罚发生后,被处罚主体均能积极整改,加强内部控制措施,其主观恶性程度较
小。

    3、社会影响

    经核查,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
亡、或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主要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行政处罚清单、行政处
罚决定书;查阅了行政处罚相关依据文件、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各地信
用中国、企查查、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各省税务局、各地生态环境部
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等网站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核查;查
阅了《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项的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核查后认为:



                                  52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情形。


     问题三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42.00 万
元,投向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运营
模式,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
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2)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
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的情形。请保荐
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
40,842.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运营模式,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
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运营模式

    1、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1)建设内容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商河西环路以
西、新兴街以南,本项目建筑面积约 49,041 平方米,新建 1 幢常温现代高位立
体仓、1 幢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1 幢农产品智慧云及设备用房、门卫房。

    (2)运营模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济南商河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定位为家家悦在山东中西部及京津冀地区的中央物流仓,通过在济南建立
集储存、加工及配送为一体的智慧物流中心,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物流服务的
运营模式。项目规划利用山东济南的区位优势,整合集团的优势资源,打造现代

                                  53
化的物流园区,成为区域性中央仓储物流中心,为周边门店提供新鲜、及时、安
全的商品配送,并通过规模优势降低商品物流仓储成本。

     2、羊亭购物广场项目

     (1)建设内容

     公司拟在威海市羊亭镇投资实施“羊亭购物广场项目”,拟建成一座集超市、
百货、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服务体验于一体的购物中心。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680.9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6,630.00 平方米,
包含超市、百货等多种业态;地下建筑面积 4,050.90 平方米。

     (2)运营模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开展综合超市、百货、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
业态于一体的运营模式,一方面,公司可继续充分发挥其在超市、百货等领域长
期积累的经营优势,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可通过
租赁模式引入更为广泛和多样的服务性消费场景,在多业态并存的场景中为消费
者提供休闲娱乐、亲子教育、餐饮等多种差异化消费体验,促进项目盈利能力的
提升,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并更好应对行业竞争。

     3、偿还银行贷款

     (1)建设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 22,842.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运营模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2,842.00 万元,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将不超过 22,842.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

     (二)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
施全部资质许可

     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项目实施资质许可
号
     家家悦商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                  该项目主要是农产品加工配送
     河智慧产   案证明》(项目代码:                中心,不涉及需取得特定的行
1                                      无需环评
     业园项目   2104-370126-04-01-77                业资质许可的情形;目前该项
     (一期)   9249)                              目正在建设中,已取得建字第

                                        54
                                                      3701102021066 号《建设工程规
                                                      划 许 可 证 》、 地 字 第
                                                      3701102021033 号《建设用地规
                                                      划 许 可 证 》、 编 号
                                                      370126202108190101
                                                      (2021068)《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
                                                      该项目主要为购物中心,不涉
                                                      及需取得特定的行业资质许可
                                       《建设项目环 的情形;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
                                       境影响登记     中,已取得建字第 3710012021
     羊亭购物   案证明》(项目代码:
2                                      表》(备案号: (环)014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
     广场项目   2020-371002-70-03-10
                                       202037100200 可证》、地字第 3710012021(环)
                7853)
                                       000185)       003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编号 371002202111120201《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补充流动
3                          -                    -                    -
     资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文件要求,家家悦
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取得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出具的《关于家家
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请示的回复》,认定家家悦商河智慧
产业园项目“可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本项目已取得了项目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目前不涉及需取得业务资质的情
形,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及时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
项业务资质,确保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已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已履行环评程序(其中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取得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资
质许可。

      二、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变相
 从事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情况如下:

序                                                  土地证载用
         项目名称               用地情况                                 实际用途
号                                                      途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   鲁(2021)商河县不动产权
1                                                   仓储用地     仓储配送
     业园项目(一期)   第 0002661 号
                                                    批发零售用
                        鲁(2020)威海市不动产权
2    羊亭购物广场项目                               地、公共设   购物中心
                        第 0067255 号
                                                    施用地

                                           55
3   补充流动资金               -               -              -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及羊亭购物广场项目用地均已由发行人
以自有资金购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资金不用于购买土地。

    公司以“发展连锁,物流先行”为指导思想,坚持自建物流配送体系,聚焦
市场需求变化,发展零售服务主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继续
围绕供应链支持门店拓展、多业态协同等进行重点突破,保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拟建设为集储存、加工及配送为一体的
智慧物流中心,打造区域性中央仓储物流中心,进一步增强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
助力公司超市连锁等主业发展,该项目为公司自用,不涉及房地产开发或投资;
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具有综合超市、百货、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满足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行业惯例,该项目建成后拟全部用于自持经营,不用于
亦不开展房地产销售业务。

    经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动产权证以及本次募投项
目立项备案文件,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落实,符合土地规划用途,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用地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仓储配送、购物中心,不属于变相从事
房地产开发或投资项目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有关审批、备案文件以及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出具的回复文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以及相关会议文件资料;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查阅了
关于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已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已履行环评程序(其中家家悦
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取得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资质许可;

    2、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落实,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变相从事房地产


                                   56
     开发或投资的情形。


          问题四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
     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公司 64 家(含 1 家境外公司),参股公司
     5 家,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共计 70 家。

         (一)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
                                                                              是否   是否具
                                                                              涉及   有房地
序                                                                            房地   产开发
       公司名称     控制关系                     经营范围
号                                                                            产开   业务、
                                                                              发、   经营资
                                                                              经营     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出版物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
                               联网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检测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游艺娱乐活动;洗浴服务;理发服务;
                               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
                               药品零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礼品花卉销
     家家悦集团股
1                   发行人     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 否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厨具卫具
                               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
                               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
                               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箱包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
                               罩零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

                                            57
                          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
                          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销售;家
                          居用品销售;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机械
                          设备租赁;游乐园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
                          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洗染服务;票务代理服
                          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停车场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山东家家悦超
2                  控股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
                          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
                          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58
                          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
                          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
                          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
                          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
                          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
                          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
                          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室
                          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
    烟台市家家悦
3                  控股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否     不适用
    超市有限公司
                          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票务代理
                          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游乐园
                          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
                          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
                          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
                          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
                          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山东十八乐超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4                  控股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59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
                          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
                          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肉制品、速冻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的生产、销售;
                          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副产品的
    威海家家悦生
                          初加工;农副产品(不含粮油、原粮)、水产品、
5   鲜加工配送有   控股                                                      否   不适用
                          蔬菜、水果的购销;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
    限公司
                          开办市场;摊位出租;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针织品、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加工、销
                          售;房屋、场地租赁;生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
    威海海悦纺织
6                  控股   无纺布的加工销售、日用百货的销售:备案范围内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办公用品、
                          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威海海悦广告
7                  控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决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的生产、销售,花生粕、食品添加剂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销售,木质家具、制冷设备、厨具制造销
                          售,广告制作发布业务,批发日用百货、玩具、文
                          具用品,金属制品加工安装,房屋、场地和柜台租
    山东荣光实业          赁,林木种植,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
8                  控股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经营备案范围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洗衣服
                          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酒店管理,正餐服务,住宿服务,卷烟、食品、一
                          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60
                           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制造销售面包糕点、饼干、月饼类。(有效期限以许
     荣成麦香苑食          可证为准)。销售冷冻玉米、花生、豆类、水产品;
 9                  控股                                                    否   不适用
     品有限公司            瓜果蔬菜保鲜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货运;物流服务;场地出租;设备租赁;货物
                           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备案范围内货物和
     山东家家悦物          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培训服务;停车场经营。以
10                  控股                                                    否   不适用
     流有限公司            下限分公司经营:食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
                           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洗浴服务;
                           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食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
                           及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
                           售;日用杂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
                           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
                           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
                           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
     济南十八家家
                           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
11   悦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
     司
                           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
                           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
                           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
                           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
                           销策划;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
                           生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柜台、摊位出租;珠宝首饰零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洗烫服务;洗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商业
                           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汽油、柴油的零售;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零售
     威海家家悦石
12                  控股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否   不适用
     油有限公司
                           粉)(以上有效期限均以许可证为准)。日用百货、

                                        61
                           五金交电、果蔬、鲜活水产品、土特产品(烟花爆
                           竹除外)、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纺织品、
                           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加工销售豆制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威海奇爽食品          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限以许
13                  控股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饮料、蔬菜、水果、粮食、水产品、生鲜肉、
                           冷冻肉、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文体用品、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卫生用品、家居用品、Ⅰ和Ⅱ、
     威海环城贸易
14                  控股   Ⅲ 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及跨境网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上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
                           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
                           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五
                           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
                           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
     青岛十八家家          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
15   悦超市有限公   控股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 否       不适用
     司                    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
                           罩(非医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宠物食品及
                           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
                           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
                           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
                           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
                           服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洗烫服务;洗
                           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
                           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   山东尚悦百货   控股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否       不适用


                                         62
     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
                           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
                           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荣成尚悦百货
17                  控股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63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
                           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
                           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文登家家悦超
18                  控股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
                           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
                           理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64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
                           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
                           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
                           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
                           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
                           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
                           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
     临沂家家悦超
19                  控股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
                           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摊位
                           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自行车及
                           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
                           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
                           保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婴幼儿
                           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保健食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
                           建筑材料、水产品、水果、蔬菜、农副产品(不含
     淄博家家悦超
20                  控股   粮食批发)、文体用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针纺织品、化妆品、
                           计划生育和性保健用品、Ⅰ、Ⅱ类医疗器械、电子产
                           品、花卉、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土产
                           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家具、摩托车、汽车(不含小


                                       65
                           轿车)销售;食品现场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服
                           务;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卷烟、雪茄烟零售;柜台
                           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超市管理;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宿服务;票务
                           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玩具销售;游
                           乐园服务;鲜肉零售;鲜蛋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
                           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
     烟台十八家家
                           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
21   悦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司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
                           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
                           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
                           理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食
                           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餐
                           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
                           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互联网增值信息服务;货车的互联网租赁服务;软
                           件的开发、销售、维护;网络信息集成服务;信息
     威海云通信息
22                  控股   系统的设计、推广、技术转让;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否     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
                           的运营、维护;企业管理咨询;图文制作;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件、硬


                                        66
                              件、网络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
                              增值电信业务。(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
     烟台顺悦供应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23   链管理有限公     控股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     否   不适用
     司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货物配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场地租赁;
                              农产品、肉制品、水产品、蔬菜、菌类、水果、坚
     济南家家悦供
                              果、面食的加工、销售;米面、粮油、预包装食品
24   应链管理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兼散装食品、乳制品的批发零售;餐饮配送服务。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日用百货、
                              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汽车配件、纺织品及
                              原料(除棉花收购)、服装、化妆品的销售,电子
     上海家联多实
25                    控股    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     否   不适用
     业有限公司
                              程设计与施工,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花卉、苗木种植。(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销售:冷鲜肉、水果、蔬菜、鲜海产
                              品、食品(依据食药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经营)、办
                              公用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服装鞋
     沃德佳(青岛)
                              帽,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法律咨询),企业管理咨
26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控股                                                    否   不适用
                              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限公司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
                              零售;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
                              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
                              农产品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日用品销售;
     青岛维客商业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
27                    控股                                                     否   不适用
     连锁有限公司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
                              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
                              件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
                              含隐形眼镜);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
                              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
                              水果零售;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67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
                           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零售:蔬菜、水果、农副产品(不含粮油)、
                           鲜活水产品、生肉;货物仓储(不含国家违禁品及易
     青岛四季工坊
                           燃易爆物品);商业管理服务,营销服务,策划服
28   食品配送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务,展示服务;房屋租赁;生产:食品。(依法须
     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
                           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
     青岛平度维客
                           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摩托车及
29   购物中心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
     公司
                           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停车场服
                           务;柜台、摊位出租;化妆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食用
                           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水产品零售;
     莱阳维客购物
30                  控股   水产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否   不适用
     中心有限公司
                           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
                           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眼镜
                           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柜台、摊位出租;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配送(须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
                           可证经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珠宝首饰、
                           玉器、日用百货、针织品、棉织品、纺织品、五金、
     青岛天天配送
31                  控股   家用电器、土产杂品、服装、鞋帽、食品、副食品、   否   不适用
     物流有限公司
                           食品分装,商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违禁品
                           和危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
                           证经营)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
                           (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烟草专卖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青岛维客胶南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32   购物中心有限   控股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音像     否   不适用
     公司                  制品出租;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
                           售;箱包销售;钟表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
                           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


                                        68
                           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特种设备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柜台、摊位出租;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
                           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
                           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钟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
                           品花卉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
                           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
                           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零售;文具
                           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河北家家悦连
                           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
33   锁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水产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宠物
     司
                           食品及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外卖递送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
                           览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市场营销策划;专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分
                           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分
                           支机构经营】;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供应链管理服务,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的加
                           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装卸搬运服
     河北家家悦供
                           务,冷藏车道路运输,自有房屋租赁。农副产品的
34   应链管理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初加工;农副产品、水产品的购销;餐饮服务;食
     公司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
                           品、生食类食品、熟食类、面食类、凉菜类、糕点
                           类食品制售;猪肉、牛肉、羊肉的收购及批发零售;
     内蒙古家家悦          食用农产品的收购及批发零售;禽、蛋类的批发零
35   连锁超市有限   控股   售;酒、饮料及茶叶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 否     不适用
     公司                  工、水产品冷冻加工;水产品、日用杂货、化妆品、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针织、床上
                           用品、鞋帽批发零售;花卉、五金产品、家具、建
                           筑材料、果品、蔬菜、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日
                           用品、卫生用品、家居用品、金银制品、I类和Ⅱ


                                        69
                           类医疗器械的互联网及实体店销售;卷烟、雪茄烟、
                           图书及期刊、音像制品、食盐的零售;展览展示服
                           务、清洁服务、洗浴服务;自有房屋、设备和柜台
                           租赁;票务代理;企业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
                           平面、墙体、车体、广告设计及代理发布。
                           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
                           帽,日用品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影摄像器材,
                           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产品,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妆品,卫生洁具,家居
     山东家家悦生          用品,洗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花卉,眼镜,医
36   活超市有限公   控股   疗器械,非专控农副产品;房屋、场地租赁;仓储       否   不适用
     司                    理货(不含化学危险品);室内娱乐活动;票务代
                           理;清洁服务;洗浴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保健按
                           摩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食品加工;音像制品、
                           图书报刊、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住宿服务(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初级农产品、避孕套、避孕帽零售;日用百货、服
                           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家具、工艺美术品、
                           花卉、办公用品及设备、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文
                           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妆品批发、零售及售后维修
                           服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珠宝首饰零售;货
                           物进出口,物业管理,商业管理,仓储(不含危险
     青岛家家悦生
                           品),装卸,柜台出租,经济信息及技术信息咨询
37   活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服务;摄影及扩印(不含复印);货运代理;营销
     司
                           策划服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零售、
                           音像制品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零售散
                           装食品(现场制售);小包装加碘食盐及小包装多
                           品种食盐,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线上及线下销售:食品、饮料、纺织品、服装、日
                           用品、文体用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不含象
                           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照相器材、汽车、摩托车、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日用百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居用品、花卉、
     日照家家悦超          眼镜、Ⅰ和Ⅱ、Ⅲ类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的收购、
38                  控股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销售;房屋、场地和柜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普
                           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百货和超级市场零售;儿童
                           游乐设施的经营;票务代理;(以下限分公司经营:
                           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零售;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食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
                           具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通讯
     连云港家家悦
                           器材、照相器材、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
39   企业管理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产品、五金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妆品、
     公司
                           卫生用品、家居用品、花卉、眼镜、医疗器械、农
                           产品的销售;场地和柜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70
                           儿童游乐娱乐服务;票务代理;食品生产,音像制
                           品、卷烟、图书报刊的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供应链管理;餐饮服务;食堂管理;洗浴服务;批
     山东悦厨供应
                           发、零售食品;农副产品、蔬菜初加工及销售;食
40   链管理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品制售;集体用餐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陶瓷
                           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
                           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
     山东亿鑫悦商
                           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制冷、
41   用设备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
     司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家
                           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物流供应链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专
                           用运输,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装卸服务,场地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
     安徽家家悦供
                           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42   应链管理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停车
     公司
                           场管理服务,货运代理服务,食品加工、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日用品、文
                           体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象牙制品除外)、
                           照相器材、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家
                           具、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卫生用
                           品、家居用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花卉、眼镜、
                           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汽车零售;食
     济南长清家家          用农产品的收购、销售;房屋、场地和柜台租赁;
43   悦超市有限公   控股   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和超级市       否   不适用
     司                    场零售;儿童游乐设施的经营;票务代理;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游艺娱乐活动;洗浴服务;
                           摄影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停车场管理
                           服务;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食品生产,音像制品、
                           图书报刊、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北京家家悦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钟表、
44   业管理有限公   控股   眼镜、体育用品、工艺品、避孕套、避孕帽、Ⅰ、Ⅱ     否   不适用
     司                    类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花卉、新鲜水果、新鲜
                           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针纺织品、服装、


                                         71
                           鞋帽、厨房用具、化妆品、卫生间用具、日用品、
                           文具用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家用电器、电
                           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珠宝首饰;仓储服务;出
                           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调查;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
                           务;票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清洁服务(不含
                           餐具消毒);餐饮管理;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
                           含电子游艺);零售烟草;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
                           息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洗浴服务(不含高
                           档洗浴);零售药品;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
                           烟草、出版物零售、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理发及美容服务、普通洗浴服务、餐饮服务、销售
                           食品、洗浴服务(不含高档洗浴)、零售药品、美
                           容服务、理发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
                           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食盐批发;
                           餐饮服务;婴幼儿洗浴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
                           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日用杂品销售;化
                           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
                           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
                           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
                           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
     安徽家家悦超          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
45                  控股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
                           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家居用
                           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
                           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会
                           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柜台、
                           摊位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票
                           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
                           广告制作;照明器具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
                           车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呼和浩特家家          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礼品花卉、日用百货、针
46   悦超市有限公   控股   纺织品、照相机及器材、五金产品、化妆品、卫生 否     不适用
     司                    用品、橡胶制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首饰、摩


                                        72
                           托车及零配件、家居用品、箱包、家用电器、电子
                           产品、家具、眼镜(不含隐形眼镜)、钟表、Ⅰ类医
                           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装饰材料、电动车、自行车及零配件、
                           非医用口罩、宠物食品及用品、服装服饰、文具用
                           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不
                           含文玩)、玩具、鞋帽、劳保用品、消杀用品、烟、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
                           儿配方食品)(以上四项凭资质经营)的销售及在
                           互联网上的销售;广告业;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
                           务;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凭资质经营);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室内娱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停车场服务;保
                           健服务;摊位租赁;房屋租赁;洗染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摄影服务;物业管理;
                           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以上两项凭许可经营);
                           洗浴服务;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
                           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
                           乳粉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游艺娱乐活
                           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检验检测服务;
                           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
                           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
                           柜台、摊位出租;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
                           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
     江苏家家悦超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47                  控股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游乐园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停车场服务;医用口罩
                           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
                           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
                           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
                           用农产品初加工;礼品花卉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
                           售;茶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美发饰品
                           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宠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机械设备租赁;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


                                        73
                           制作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电动
                           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
                           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
                           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
                           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礼
                           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
                           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
                           箱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
                           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
     盐城市大丰家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
48   家悦农贸发展   控股   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
                           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
                           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
                           作;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
                           (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摄像及
                           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
                           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活禽销售;酒
                           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
                           网销售;食盐批发;洗浴服务;餐饮服务;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禽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非食
     安徽家家悦真
                           用农产品初加工;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
49   棒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
     司
                           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礼品花卉销
                           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室内
                           卫生杀虫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


                                        74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
                           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
                           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票务代
                           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制作;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
                           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
                           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风机、风扇
                           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
                           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竹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
                           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礼品花
                           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茶具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
                           营;五金产品零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旅客票务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生产;出版物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徐州家家悦真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
50   棒超市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般项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
     司
                           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卫生用品
                           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不
                           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粮油仓
                           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游乐园服务;摄影扩
                           印服务;音响设备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箱包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柜台、摊位出租;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1   乳山家家悦超   控股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否     不适用


                                        75
     市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助动自行车、代
                           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
                           行车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医用口罩
                           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
                           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
                           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室内卫生
                           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
                           单位);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
                           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游乐园服务;
                           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
                           卡代理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
                           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
                           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洗浴服务;
                           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理发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洗
                           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
                           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
     济宁家家悦生          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
52   活超市有限公   控股   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 否   不适用
     司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
                           用杂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家居用品销售;
                           箱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
                           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
                           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


                                       76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
                           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
                           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
                           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
                           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票务代理
                           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游乐园服务;
                           停车场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
                           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洗烫服务;洗染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
                           卡代理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
                           视频制作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山东海悦国际
53                  控股   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办公用品销售; 否     不适用
     贸易有限公司
                           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市场营销策划;电工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
                           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
                           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化妆品零售;文
                           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
     泰安家家悦超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卫
54                  控股                                                  否   不适用
     市有限公司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
                           配件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销售;
                           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
                           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
                           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医用
                           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宠物食品及
                           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


                                        77
                           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
                           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
                           家政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中医养生保健
                           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烫服务;洗染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
                           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食盐批发除外)、药品、日
                           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
                           学品除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一般劳保用
                           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家居用品、针纺织品、
                           床上用品、化妆品、宠物用品、洗涤用品、卫生用
                           品、清洁用品、音像制品、服装鞋帽、通讯器材、
                           装饰材料、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家具、玩具、苗
     石家庄家家悦          木花卉(种苗种木除外)、箱包、健身器材、钟表、
55                  控股                                                  否   不适用
     超市有限公司          眼镜、图书报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及
                           配件、乐器、家用电器、手机配件、照相器材、汽
                           车、饲料、卫生洁具、医疗器械销售及网上销售;
                           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柜台出租;房屋、
                           场地租赁;儿童室内娱乐服务(游戏和幼儿托管除
                           外);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
                           售;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策划;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
                           钟表、眼镜、体育用品、工艺品、避孕套、避孕帽、
                           Ⅰ、Ⅱ类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花卉、新鲜水果、
                           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针纺织品、服
                           装、鞋帽、厨房用具、化妆品、卫生间用具、日用
                           品、文具用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家用电器、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化工
     廊坊家家悦商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珠宝首饰;仓储服务(仅
56   业管理有限公   控股                                                  否   不适用
                           限农产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
     司
                           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会议服务;票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
                           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餐饮管理;儿童室内
                           游戏娱乐服务(不含电子游艺);零售烟草;出版
                           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
                           洗浴服务(不含高档洗浴);零售药品;美容服务;
                           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商河家家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
57                  控股                                                  否   不适用
     悦供应链管理          运输代理;农副产品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


                                        78
     有限公司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
                           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
                           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
                           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制售;猪肉、牛肉、羊肉
                           的收购及批发零售;禽、蛋类的批发零售;酒、饮
                           料及茶叶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
                           冷冻加工;水产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家用电器、
                           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针织、床上用品、鞋帽
     内蒙古维乐惠
58                  控股   销售;花卉、五金产品、家具、建筑材料、果品、 否     不适用
     超市有限公司
                           蔬菜、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卫生用品、
                           家居用品、金银制品、I 类医疗器械的互联网及实
                           体店销售;烟草、图书及期刊、音像制品、调味品
                           的零售;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洗浴服务;自
                           有房屋、设备和柜台租赁;票务代理;企业营销策
                           划;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化妆品、酒、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乳制品及婴儿乳制品)、
                           肉、禽、蛋、农副产品、烟具、日用杂品、洗涤用
                           品、纸制品、美容美发、鲜花、茶叶、塑料制品、
                           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钟表眼镜、饰品、
     乌兰察布市维
                           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箱包、皮具、电子数码、
59   多利超市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五金家电、宠物食品及用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
     公司
                           粮油、文化用品、音像制品、自行车、电动车、保
                           险柜、一类医药器械及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烟草、
                           出版物零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场地租赁;销售促
                           销服务、广告宣传服务;代理水电缴费业务;餐饮
                           服务、游乐园服务。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
                           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制售;猪肉、牛肉、
                           羊肉的收购及批发零售;禽、蛋类的批发零售;酒、
                           饮料及茶叶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
                           品冷冻加工;水产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家用电
     内蒙古万悦商          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纺织、床上用品、
60   业管理有限公   控股   鞋帽销售;花卉、五金产品、家具、建筑材料、果 否     不适用
     司                    品、蔬菜、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卫生
                           用品、家居用品、金银制品、I 类医疗器械的互联
                           网及实体店销售;烟草、图书及期刊、音像制品、
                           调味品的零售;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洗浴服
                           务;自有房屋、设备和柜台租赁;票务代理;企业
                           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广告设
                           计、制作、代理;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61   包头家家悦超   控股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   否   不适用


                                        79
     市有限公司            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
                           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制售;猪肉、牛肉、
                           羊肉的收购及批发零售;禽、蛋类的批发零售;酒、
                           饮料及茶叶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
                           品冷冻加工;水产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家用电
                           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针织、床上用品、
                           鞋帽销售;花卉、五金产品、家具、建筑材料、果
                           品、蔬菜、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卫生
                           用品、家居用品、金银制品、Ⅰ类医疗器械的互联网
                           及实体店销售;烟草、图书及期刊、音像制品、调
                           味品的零售;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洗浴服务;
                           自有房屋、设备和柜台租赁;票务代理;企业营销
                           策划;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食品经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
                           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禽、蛋类的批发零售;酒、
                           饮料及茶叶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农副产品加工、水
                           产品冷冻加工;水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家用
                           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针织、床上用品、
     内蒙古维多利
                           鞋帽销售;花卉、五金产品、家具、建筑材料、文
62   摩尔超市有限   控股                                                  否   不适用
                           体用品、工艺美术品、卫生用品、家居用品、黄金
     责任公司
                           饰品、珠宝首饰、药品、Ⅰ类医疗器械的互联网及实
                           体店销售;烟草、图书及期刊、音像制品、调味品
                           的零售;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洗浴服务;自
                           有房屋、设备和柜台租赁;票务代理;企业营销策
                           划;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广告业。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
                           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婴幼儿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药品零
                           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鲜
                           肉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
                           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
     威海临港经济          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技术开发区家          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63                  控股                                                  否   不适用
     家悦超市有限          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公司                  橡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
                           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
                           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
                           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
                           及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
                           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


                                        80
                           划;家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票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
                           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养生保健服务
                           (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柜台、
                           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染服务;洗烫服
                           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物业管理;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山东联商融资
64                  控股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否       不适用
     租赁有限公司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州悦迎创业
                           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65   投资合伙企业   参股                                                    否   不适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
                           挂面、谷物粉类制成品加工销售及出口业务;以下
                           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威海一町食品
66                  参股   品,餐饮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经营备案     否   不适用
     有限公司
                           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食品;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
                           帽、建筑材料、工艺品、玩具、文体用品、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
     北京零云智联          钟表、眼镜、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胶制品、摄
67                  参股                                                    否   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          影器材、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
                           品、珠宝首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酒店管理;餐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
     张家口鲸膳悦          散装食品、酒店用品、工艺礼品、初级农产品、厨
68   酒店管理有限   参股   房用品、厨房设备销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开     否   不适用
     公司                  荒保洁;会议会展服务;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日用百货,办公文化用品,化妆品,
                           无纺织品,针纺织品,宠物饲料,家用电器,电子
                           产品,皮革制品,箱包,箱包配件,美容美发用品,
                           服装服饰,鞋帽,玩具,体育用品,工艺礼品,花
                           卉,包装材料,钟表及配件,照相器材,家具,计
     上海世伴供应
69                  参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     否   不适用
     链有限公司
                           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服务,装卸服务,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食品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


                                        81
                                                                   是否涉及   是否具备房
序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   地产开发资
号
                                                                       发         质
      香港海悅貿易有限公
               司          食品、农产品、水果、日用百货、针纺、
1         HONGKONG         服装等商品的进口。2017 年后未实际经营      否        不适用
        HAIYUE TRADE                       业务
         CO., LIMITED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房地产开
     发、经营。

         二、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
     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
     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发行人及控股和参股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三、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960 家直营门店,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
     经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及土地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59 项土地使用权。按照证载用途分类,其中商业、商业服务、批发零售等商服
     用地 277 项,住宅用地 28 项,工业、仓储、办公等其他用地 54 项。证载用途为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部分系公司用于超市、百货等日常经营业务以及职工宿舍,
     该等用地行为不属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亦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未产生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
     务收入。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发行人已出具《关于公司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承诺》:“本公司及控


                                           82
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销售业务,经营范围中均不包
含房地产开发业、经营业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均未取得或取得过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资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和参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
况。本公司不会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
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亦不会通过其他方式使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会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或销售等业务,亦不会申请或取得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经营资质。”

    四、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报告
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超市连锁经营业务。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
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无法进行相应
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不存在来自于房地产开发的业务收入、
利润。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主要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现行有
效的营业执照;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的经营范围进行核查,确认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网站等网站查询,确认发行人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查阅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或土地使用权证书;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了解相关主体业务收入构
成;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取得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涉及房
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承诺函。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83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具备房地
产开发、经营资质,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
项目的情况。


       问题五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
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
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类金融业务)情形。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本反馈意
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具体
如下:

       1、类金融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八家家
悦”)投资 20,000 万元设立山东联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款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缴纳。

       山东联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山东联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77 号新郎希努尔大厦十层 1002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84
法定代表人          丁明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BQTGFAX2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95%;济南十八家家悦持股 5%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发行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目的,是服务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公司主业为连
锁零售,近年来不断增强供应链社会化服务能力,通过拓展直营和加盟等不同的
渠道做强零售核心主业,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为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资金
支持以及供应链服务,为公司上下游合作的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快速复制
连锁业务发展模式,扩大公司连锁零售业务的规模和竞争力的同时,保障公司核
心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从同行业情况来看,永辉超市(601933)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融资租
赁子公司,以有助于我司供应链的升级和产品稳定及提高相关上游产业的竞争”。
汇嘉时代(603101)2020 年 3 月 28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
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目的为满足经营需求,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公
司融资成本。百联股份(600827)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1 年年报显示长期应
收款中融资租赁款金额为 8,383.67 万元。人人乐(002336)2022 年半年报显示
长期应收款中融资租赁款金额为 4,570.48 万元。居然之家(000785)2020 年 6
月 2 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北京居然之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居然之
家(天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因此,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符合行业
特点,有利于公司供应链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核心主业发展,推动公司产业链
上下游融合战略进一步落地。

    谨慎起见,公司将上述业务视同类金融业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调减本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除公司开展的上述类金融业务外,自本
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85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9月16日)起至今,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业务。

    3、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拆借资金情况。

    4、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
公司除设立山东联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施类金融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42,596.65 万元。公司通过购
买理财产品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86
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且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波动较小,不
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5,907.04 万元,主要
为往来款、备用金、定金及押金等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流动资产余额 8,340.51 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
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能源费及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不含对外投资。因此不
包括财务性投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02 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 31.02 万元,为公司子公司
家家悦超市于 2006 年投资取得香港公司 SPAR China Group LTD.,(以下简称“中
国 SPAR”)12.5%的股份。SPAR 组织 1932 年成立于荷兰,是世界性的自愿连锁
组织,目前在全球 35 个国家拥有 1.5 万个超市。该组织由连锁经营行业内的多
家企业形成联盟,以增加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议价能力。自愿连锁群体的各成员企
业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各成员企业保持其独立性,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可以自由
退出。公司投资 SPAR China Group LTD. 12.5%股权系加入 SPAR 组织所需,报告
期内,公司除每年向 SPAR 组织缴纳会费外,无其他往来交易。

    中国 SPAR 在中国以省区为基本单位吸收该地区的超市连锁企业加入,该公
司可以为其成员提供门店设计、物流规划等业务指导以及成员之间合作与交流的
机会等。公司投资中国 SPAR 股权系加入 SPAR 组织所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公司该笔投资系围绕加入 SPAR 联盟而进行的,加入 SPAR 联盟可以获得
业务上的支持,服务于公司日常运营,不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是否财务性投资

                                    87
                      项目                      2022-06-30     是否财务性投资
               威海一町食品有限公司                    42.03         否
     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338.04         是
            上海世伴供应链有限公司                    821.23         否
           北京零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86.34         否
         张家口鲸膳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86.03         否
                      合计                         19,573.67         -

    除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被投资公司均与公司所
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公司均作为战略性投资并计划长期持有,不以获得投资
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如下:

    (1)威海一町食品有限公司

    一町食品主营业务为面食加工销售。公司对一町食品的投资属于联营投资,
有利于购货渠道的稳定以及与联营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联营投
资在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积累更多的经验和技术,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自有品牌、
自制食品的规模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2)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 年 8 月,申请人与广州珺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珺诚投
资”)签署《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苏州悦迎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悦迎由珺诚投资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及管
理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发行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 亿元。
2019 年 8 月,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名称、注册地址和
普通合伙人,变更后的名称为福州悦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福州悦迎”),普通合伙人变更为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悦迎目标
出资金额 5 亿元,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认缴 2 亿元出资已全部实缴完毕。

    福州悦迎主要投资于新零售时代的新零售技术、新消费升级、新连锁业态等
大消费创新领域。公司投资福州悦迎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
适时投资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项目,推动公司的优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
续经营实力。

    (3)上海世伴供应链有限公司

                                        88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与其他全球零售自愿连锁体系 SPAR 的中国成员
和合作伙伴共同成立世伴供应链,公司持股比例 47%。

    世伴供应链的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公司对世伴供应链的投资属于联营投
资,公司与世伴供应链所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该项投资可以实现供应链共享、
商品结构和品质优化、成本降低、供应链效率提升,有利于购货渠道的稳定以及
与联营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世伴供应链主要为家家悦及其他中国 SPAR 体系成员服务,通过联合采购增
强供应链能力和议价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世伴供应链有限公司交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交易内容              交易性质      交易金额
  2022 年 1-6 月                             采购商品             1,121.12
                   饼干、饮料等网红商
     2021 年                                 采购商品             1,535.50
                   品
     2020 年                                 采购商品              507.37
     2019 年       服务器                    采购商品              156.80

    本次投资为经营战略性投资,系长期性投资,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北京零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零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目前直接持股
比例为 5%,零云智联是一家新零售数字化服务提供商,主要为零售行业客户提
供信息技术服务及业务赋能,致力于营造拥有多业态融合零售、门店智能物流、
全渠道实时促销等功能的零售新空间,为用户提供规划培训、门店数字化、社区
营销、线下支付、托管经营等服务。公司在经营上,围绕顾客家庭生活对健康便
利的需求,加强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依托门店开展到家服务、到店自提等线上
业务,优化线上运营效率和购物体验,2022 年上半年,公司门店线上销售占比
4%,线上销售和订单量同比增长超过 80%。

    报告期内,公司与零云智联交易金额较小,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交易内容              交易性质      交易金额



                                        89
  2022 年 1-6 月      技术服务           采购服务                    15.47
     2021 年          技术服务           采购服务                    38.45
     2020 年               -                 -                           -
     2019 年               -                 -                           -

    零云智联的主营业务为新零售业态所需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为公司家家悦
新零售 O2O 业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公司线上线下融合的发展战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张家口鲸膳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河北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蓝鲸悦海酒店(张家口崇礼)
有限公司、武汉市京膳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出资 260 万元共同设立,全力保障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场馆餐饮服务。公司通过联营投资有
助于发挥公司在张家口供应链业务能力,合作方有餐饮管理服务经验,该项投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借予他人款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情况。

    7、委托理财

    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计入交易性金融资
产。委托理财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
水平,且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波动较小,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对福州悦迎 2 亿元的出资额,该
笔长期股权投资截至 2022 年 6 月末余额为 18,338.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85%,不超过 30%。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
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
务性投资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90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查阅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
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的认定要求;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
等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及理财产品明细表、被投资企业投资协
议等;查阅公司同行业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公告文
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询问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除设立山东联商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施类金融业务外,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类金
融投资;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情形。


    问题六

    申请人于 2020 年发行可转债,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说明前
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预
计建设完成时间。(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建设
进度未达预期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的合理性及必要性。(3)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结合前募资金使用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说
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一、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预计建设完成时间

    (一)连锁超市改造项目

    本项目拟对山东省内各地市 200 家连锁超市进行升级改造,对改造门店进行
装修和设备升级。

                                  91
    1、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连锁超市改造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20,300.00 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6,031.34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 29.71%

    2、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前次募集资金董事会决议时点为 2019 年 3 月,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制定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2019 年、2018 年宏观经济以及公司经营业绩
表现良好,2019 年、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19.90%、12.36%,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14.57%、26.94%。

    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6 月份,到位时间较晚。2019 年底新
冠疫情爆发以来,宏观经济增速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近年来,国内新冠疫情
时有零星反弹,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同时线上平台
对零售行业的竞争冲击,使以实体门店为主的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面临较大挑
战,超市行业整体承压。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及经营安排适
时调整门店改造进度,门店改造进度未达预期。

    2021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4.52%、9.27%,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83.94%、-6.95%。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审
慎决策,适时放缓门店改造的进度,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项目建设
进展未达预期具有合理性。

    3、预计建设完成时间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改造门店数量为 20
家、29 家、7 家、5 家,公司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处于持续推进状态。考虑宏观经
济及行业变化情况,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适度放缓了门店改造进度。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二)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为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为支持公司未来连锁网络拓展的需求,进一
步提高威海物流的仓储能力、信息化水平、智能化水平,提高供应链效率以及新


                                   92
技术应用,更好地为门店的发展提供支持,拟建设一栋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
的智能化高位常温立体仓。

    1、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17,553.97 万
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640.72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 3.65%。目前物流园扩建工程正
在进行前期设计、并启动改建部分项目实施及扩建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已启动改
建部分项目的实施。

    2、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前次募集资金董事会决议时点为 2019 年 3 月,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为 2019 年 1 月,2019 年、2018 年宏观经济以及公司经营业
绩表现良好,公司预期威海区域市场增长较快,现有物流体系无法满足业务拓展
需求。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较晚、新冠疫情、同时线上平台对零售行业的竞争冲击等因素影响,使以实体门
店为主的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面临较大挑战,超市行业整体承压。公司适度放缓
门店拓展数量,威海物流现有仓储配送能力尚可满足目前门店的配送需求。除此
之外,随着市场环境和物流技术变化,公司对方案实施适度优化。受上述因素影
响,公司适时放缓募投项目进展。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决策,适度放缓项目进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具有合理性。

    3、预计建设完成时间

    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安排建设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将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三)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

    该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整合当地的物流服务资源,项目规划利用烟台的区位
优势,整合公司的优势资源,打造一个现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和农产品加工示范
园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25,500.00


                                   9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5,726.68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 61.67%。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体已完工,项目主要区域已投入使用,可以满足
区域物流配送需求。未投入使用部分将随着区域门店拓展、经营需要逐步投入使
用。项目建设进展基本达到预期。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情况,
 说明本次募投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及建设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9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353.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2.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98.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截止日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注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连锁超市改造        连锁超市改造
 1                                          20,300.00     20,300.00      6,031.34      20,300.00      20,300.00      6,031.34    -14,268.66         29.71%
       项目                项目
       威海物流园改        威海物流园改
 2                                          17,553.97     17,553.97       640.72       17,553.97      17,553.97       640.72     -16,913.25          3.65%
       扩建项目            扩建项目
       烟台临港综合        烟台临港综合
 3                                          25,500.00     25,500.00     15,726.68      25,500.00      25,500.00     15,726.68     -9,773.32         61.67%
       物流园项目          物流园项目
         合计                               63,353.97     63,353.97     22,398.74      63,353.97      63,353.97     22,398.74    -40,955.23         35.35%

     注: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系各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之比




                                                                         9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截止
 实际投资项目     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
                  资项
                           承诺效                                           截止日累计    达到
                  目累
                             益                                               实现效益    预计
序                计产                2019   2020                2022 年
      项目名称                                        2021 年                             效益
号                能利                 年     年                  1-6 月
                  用率
     连锁超市改
1                  /       1,165.64    /     108.06   1,270.80   1,573.67      2,952.53   注(1)
       造项目
     威海物流园
2                  /          /        /       /         /          /                     注(2)
     改扩建项目
     烟台临港综
3    合物流园项    /          /        /       /         /          /                     注(2)
         目
注(1):由于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新冠疫情、选址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投资进度与计划
存在一定差异。制定募投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较早,之后受新冠疫情爆
发、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移动互联网对实体零售业的影响,实体零售业整体业绩增幅也放缓,
因此实际营收水平不达预期。因用工成本、租金和物业费及广告宣传费的增加使销售费用高
于预期,导致部分门店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差异,公司 2020 年开始对收购山东华润部
分门店进行改造,叠加整合效果影响,公司连锁超市改造项目整体效益达成预计效益。
注(2):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作为公司主业态的配套项目,
公司未单独核算收益。
     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作为物流项目不直接产生
效益,未做效益测算。公司连锁超市改造项目整体效益达成预计效益。
     前次募投项目中,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体已完工,项目主要区域已投
入使用,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处于持续推进状态,威海物
流园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根
据外部环境的变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将连锁超市改造
项目及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1)募投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募投进度情况
如下:


                                              96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

  1                  工程费用                     22,885.61           6,487.04
  1.1               建筑工程费                    12,959.66           6,137.98
  1.2               设备购置费                     6,802.24            349.06
  1.3               安装工程费                     3,123.71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07.29           3,018.49
  3                   预备费                       1,198.53                  -
  4                 铺底流动资金                   1,384.57                  -
               合     计                          29,076.00           9,505.5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累计投资 9,505.52 万元,已完成项目前期
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实施土建工程施工。

      (2)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辐射区域以山东中西部为主,并兼顾京
津冀地区,助力公司“一体两翼”战略,为公司在辐射区域的门店拓展打下坚实
的基础。前次物流募投项目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主要配送区域为威海市及周边
区域,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要配送区域为烟台市及周边区域。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较大,不存在重复投资。

      (3)募投项目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以坚持超市为核心主业,成为区域密集、多业态、全渠道、全产业链、
全国化的零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好、物有所值的商品以及便利的购物体验;
公司以“发展连锁,物流先行”为指导思想,坚持围绕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区域密
集开店的方针,实现快速发展的发展战略。

      ①进一步增强区域配送能力,缓解区域仓储压力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山东省会济南,济南作为山东中西
部中心及核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公司在山东中西部区域门店拓展较
快,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山东中西部区域布局门店逾百家,其中2021年
至2022年6月净增门店11家,是公司重点发展区域。目前公司在山东中西部主要

                                      97
仓储配送物流中心为莱芜物流,2021年其常温及生鲜仓储利用率分别为108.18%、
75.33%,2022年上半年,莱芜物流常温及生鲜仓储利用率分别为113.42%、
93.24%。随着区域门店拓展,公司在山东中西部的仓储配送能力承压明显,家家
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以常温商品的仓储配送为主,以生鲜农产品的收
货、分拣、低温存储、蔬果农产品等初加工等为辅,达产后预计年常温配送量为
2,000万件、生鲜配送量17万吨,可以进一步增强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该项目
建设具有现实紧迫性。

    ②发挥区位优势,增强供应链联动及输出能力

    家家悦目前在山东、河北、北京、内蒙、皖北、苏北等区域均有门店布局,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所在地济南作为山东省会城市,区位上处于
公司目前布局门店的中心位置,能有效辐射山东中西部及京津冀。

    公司充分利用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区位优势,在此建设中央
物流仓,是公司少数中央物流仓之一,该布局具有战略性。按公司的规划莱芜物
流、张家口物流定位为区域物流仓,中央物流仓较区域物流仓商品种类更加丰富,
可以为区域仓配送更多种类的商品。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一方面可以向莱芜物流提供中央-区域物流配送,有效缓解莱芜物流配送压力;
另一方面,商河物流距京津冀南部及东部区域的天津、石家庄、沧州、衡水等城
市距离更短,以公司现有门店所在城市石家庄为例,张家口物流到石家庄高速距
离约371千米,而商河智慧产业园到石家庄高速距离约330千米。家家悦商河智慧
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可以增强公司在京津冀南部及东部区域物流配送能
力,助力公司区域门店拓展。

    ③贯彻乡村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商河县区域农业产业基础较好,本项目建设可以增强物流工业园与周边农业
基地的对接能力,形成生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产业
链,建立安全、快捷、高效的生鲜产品供应链体系,保证生鲜产品顺利销售,同
时借助全国的联采渠道,扩大周边基地生鲜产品在全省、全国范围的流通。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在为连锁超市提供商品配送服务的同时,
兼向其它中小企业零售终端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从而带动济南农业产业化、规模


                                  98
化、标准化,打造济南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利用家家悦集团的供应链优势,将商
河的农产品推广到全国销售。

       因此,该项目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2、羊亭购物广场项目

       (1)募投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募投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


   1                     工程费用                      13,876.82             353.28

  1.1                   建筑工程费                     10,794.17             334.91

  1.2                   安装工程费                      1,597.79                9.19

  1.3                   设备购置费                      1,484.86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777.00           5,422.14

   3                      预备费                          464.18                   -

   4                 铺底流动资金                         704.00                   -

                   合     计                           20,822.00           5,775.43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累计投资 5,775.43 万元,已完成项目前期
准备工作,目前已开始实施土建工程施工。

       (2)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

       羊 亭 购物 广场 项目 总建 筑 面积 30,680.90 平 方 米 , 其中 地上 建筑 面 积
26,63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050.90 平方米,建成集购物、娱乐、文化等
多种消费功能为一体的购物中心,主要业态为超市及百货。

       前次募投项目为连锁超市改造,与本次募投项目区别较大,不存在重复投资。

       (3)募投项目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是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
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
综合性零售渠道商。经过多年运营,公司在威海区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

                                         99
有率,这为公司在该区域继续多业态拓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基础;同时,公司管理
团队已经具备了保障战略实现和多业态发展的支撑能力,面对消费环境、市场需
求、地理位置及物业资源,公司管理团队可以即时做出较好的战略选择。羊亭购
物广场项目主要建设目的如下:

    ①丰富经营业态,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公司可继续充分发挥其在超市、百货等领域长期积累
的经营优势,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可通过租赁模
式引入更为广泛和多样的服务性消费场景,在多业态并存的场景中为消费者提供
休闲娱乐、餐饮等多种差异化消费体验,促进项目盈利能力的提升。因此,本次
募投项目的实施继续发挥不同业态间互相补充和互相引流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满
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并更好应对行业竞争,进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
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②丰富当地商业功能,满足顾客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此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环翠区属威海市中心城
区,羊亭东邻威海市经济开发区,西北与环翠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接壤、西南与环
翠区北海开发区相连,距威海火车站 6 公里,距威海新港 10 公里,距威海机场
30 公里,距离威海中心城区较近,区位优势明显,镇区内经济较发达,消费能
力较强,商业业态相对单一。本项目有利于丰富当地商业功能,是公司进一步满
足当地消费者需要、巩固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综上,该项目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3、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 22,842.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充足的资金储备和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主业及拓宽
业务领域,增强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115.1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2.61%。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够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稳
步实施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100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三、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结合前募资金使用进展较为缓慢的原
 因,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截止日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完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金额                       工程度
                                    额          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连锁超市改造项目         20,300.00   20,300.00    6,031.34   -14,268.66   29.71%
 2       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     17,553.97   17,553.97      640.72   -16,913.25    3.65%
 3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   25,500.00   25,500.00   15,726.68    -9,773.32   61.67%
               合计               63,353.97   63,353.97   22,398.74   -40,955.23   35.35%

       (二)结合前募资金使用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较为缓慢的原因

       前次募投项目中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体已完工,项目主要区域已投入使
用,可以满足区域物流配送需求。未投入使用部分将随着区域门店拓展、经营需
要逐步投入使用。

       前募资金使用进展较为缓慢的项目系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及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报告及董事会决策时点在 2018 年底、2019 年初,2019 年、2018
年宏观经济以及公司经营业绩表现良好,连锁超市改造项目及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
在此背景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公司成长性保持较高预期。
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
新冠疫情、线上平台对零售行业的竞争冲击等因素影响,使以实体门店为主的连
锁零售企业的经营面临较大挑战,超市行业整体承压。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募投项目
延期决策,具有审慎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01
    2、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充实公司资本、优化资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 82.61%,本次募集资金共计 40,842.00
万元,其中 22,842.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55.93%,是本次
募集资金最主要用途,有利于公司充实资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2)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开展、资金投入较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已投资金额为
9,505.52 万元,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已投资金额为 5,775.43 万元。募投项目已完成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实施土建工程施工,募投项目正在建设并稳步推进。

    (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较大,不存在重复投资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主要辐射区域以山东中西部为主,并兼
顾京津冀地区,助力公司“一体两翼”战略,为公司在辐射区域的门店拓展打下
坚实的基础。前次募投项目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目主要配送区域为威海市及周边
区域,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要配送区域为烟台市及周边区域。

    羊亭购物广场项目为集购物、娱乐、文化等多种消费功能为一体的购物中心,
位于公司经营成熟的威海区域,前次募投项目为连锁超市改造,二者为不同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较大,不存在重复投资。

    (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公司以“发展连锁,物流先行”为指导思想,坚持围绕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区
域密集开店的方针,实现快速发展的发展战略。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
期)的建设,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发挥区位优势,增强供应链联动及输出能力,另
一方面助力公司打造现代化的物流园区,增强区域配送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是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
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
综合性零售渠道商。经过多年运营,公司在威海区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
有率,这为公司在该区域多业态拓展提供了良好基础。羊亭购物广场项目的建设,
既可以丰富经营业态,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又可以丰富当地商业功能,满足顾

                                       102
客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查
阅了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告文件;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文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前次募集资金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缓慢原因,了解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及必要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

    1、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
性,项目建设进展未达预期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已经董事会审议公告;

    2、前次募投项目中,连锁超市改造项目涉及效益测算,整体效益达成预计
效益。前次募投项目中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整体进度基本达到预期,连锁超市改
造项目、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但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本次募投
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较大,且已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
区别较大,且已开工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问题七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家家悦商河智慧
产业园项目(一期)”、“羊亭购物广场项目”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
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
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
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
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


                                   103
日前已投入资金。(3)募投项目中“羊亭购物广场项目”预计效益测
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4)结合公司目
前已有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分布、仓储面积、仓储利用情况等,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中“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为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金额    董事会前投入                            资本性
                                                              金额      占比       支出
 1            工程费用       22,885.61         4,144.91     11,000.00    84.62%   是
1.1        建筑工程费        12,959.66         4,019.86      6,500.00    50.00%   是
1.2        设备购置费         6,802.24          125.05       3,000.00    23.08%   是
1.3        安装工程费         3,123.71                  -    1,500.00    11.54%   是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07.29         2,879.22       500.00      3.85%   是
 3             预备费         1,198.53                  -     300.00      2.31%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1,384.57                  -    1200.00     9.23 %   否
         合     计           29,076.00         7,024.13     13,000.00   100.00%    -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估算

       建筑工程费采用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安装工程费根据相关行业或专门机构
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行估算,主要参照当地同类结构的建构筑物的
单位造价进行估算。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49,040.71 平方米,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综合单位
造价约 3,279.96 元/平方米。

                                         104
     (2)设备购置费估算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报价加运杂费用或参照设备价格资料
考虑涨价因素进行估算。

     主要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序
         设备大类               设备名称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号
 1         货架                   货架                 0.02          528.00
 2       搬运设备                高位叉车             16.00          748.00
                                  托盘                 0.02         1,060.00
 3    载具及配套设备
                              周转筐输送线            200.00         400.00
 4      香蕉库设备              香蕉库设备             0.30         1,060.00
 5    农产品加工设备         农产品加工设备           700.00         700.00
 6       云仓设备                云仓设备              0.08          290.00
 7       冷链系统         冷库系统(含制冷机组)       0.20          400.00
 8       弱电系统                弱电系统             100.00         300.0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及契税、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基
础设施配套费、勘察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

     ①土地使用费及契税

     主要为土地购置成本及契税,金额为 2,522.23 万元。

     ②建设单位管理费

     参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相关规定
计取,金额为 108.04 万元。

     ③工程建设监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参考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规定计
取,结合市场行情按五折估算,金额为 219.41 万元。

     ④基础设施配套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49,040.71 平方米,根据《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
城镇部分)征收标准》(济建发〔2021〕1 号),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上的房

                                      105
屋建设项目暂按城区标准的 25%(61.5 元/平方米)征收,则基础设施配套费估
算为 301.60 万元。

       ⑤勘察设计费

       本项目工程费用 22,885.61 万元,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后
结合市场行情按五折估算为 319.37 万元。

       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按建筑工程费与安装工程费之和的 0.5%计算,计算
结果为 80.42 万元。

       (4)预备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减去土地及契税后
的 5%估算,为 1,198.53 万元,计取比例合理。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1,384.57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4.76%,在投产期按生
产负荷分年投入。

       本项目预备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占比为 8.88%,金额及占比合理。

       综上,本项目的测算依据和过程合理、充分。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除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外,各项投资构成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各项投资
构成均有募集资金投入。

       (二)羊亭购物广场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单位:万元

                                        董事会前投       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为资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金额
                                            入           金额       占比     本性支出

  1          工程费用       13,876.82         151.22     4,000.00   80.00%     是

 1.1        建筑工程费      10,794.17         142.03     3,000.00   60.00%     是

 1.2        安装工程费       1,597.79                -     500.00   10.00%     是

 1.3        设备购置费       1,484.86           9.19       500.00   10.00%     是


                                        106
                                                董事会前投           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为资
 序号            费用名称      总投资金额
                                                    入               金额       占比     本性支出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777.00         5,422.14         100.00    2.00%      是

  3              预备费                464.18                -         400.00    8.00%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704.00                -         500.00   10.00%      否

            合    计             20,822.00            5,573.36       5,000.00 100.00%           -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估算

      建筑工程费参照同类结构的建构筑物的单位造价进行估算,安装工程费根据
相关行业或专门机构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行估算,项目总建筑面积
30,680.90 平方米,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单位金额为 4,039 元/平方米。

      (2)设备购置费估算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报价加运杂费用或参照设备价格资料
考虑涨价因素进行估算。

      主要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电梯                           22.79                     592.60
        2                     货架                           73.00                     73.00
        3                    电子屏                          34.20                     68.40
        4                    立风柜                          3.38                      60.80
        5                     冷柜                           1.50                      54.0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费、建设管理费。

      ①土地使用权费用

      土地使用权费用为土地购置金额,为 5,147.01 万元。

      ②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参照《财
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文件并结合市

                                                107
     场行情计取;工程监理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计取。金额为 345.88 万元。

             (4)预备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估算

             本项目工程预备费 464.18 万元,占工程费用的比例为 3.35%;铺底流动资金
     为 704.00 万元。

             本项目预备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占比为 5.61%,金额及占比合理。

             综上,本募投项目的测算依据和过程合理、充分。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除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外,各项投资构成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各项投资
     构成均有募集资金投入。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
     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董事会前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建设期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号                                  投入          入
     家家悦商河
                                                                             建设期第 1-2 年分别
1    智慧产业园       29,076.00    7,024.13     13,000.00   建设期 18 个月
                                                                             使用约 60%、40%。
     项目(一期)
     羊亭购物广                                                              建设期第 1-2 年分别
2                     20,822.00    5,573.36      5,000.00    建设期 2 年
     场项目                                                                  使用约 33%、67%。
     偿还银行贷
3                     22,842.00        0.00     22,842.00         -                   -
     款
      合计            72,740.00   12,597.49     40,842.00         -                   -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三、募投项目中“羊亭购物广场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
     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羊亭购物广场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坪效标准

             (1)超市业务

             坪效标准参考 2021 年羊亭附近已运营超市实际坪效,坪效标准选取 1,650.07

                                                108
元/月/平方米。

    (2)百货业务

    参照公司 2021 年平均百货综合租金月基准坪效选取 46.80 元/平方米,远低
于利群股份位于莱州项目的月基准坪效 88 元/平方米,蓬莱项目的月基准坪效 96
元/平方米,相关测算谨慎合理。

    2、收入增长率

    羊亭购物广场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东邻威海市经济开发区,西北
与环翠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接壤、西南与环翠区北海开发区相连,距威海火车站 6
公里,距威海新港 10 公里,距威海机场 30 公里,距离威海中心城区较近,区位
优势明显,镇区内经济较发达,消费能力较强,商业业态相对单一。羊亭购物广
场项目作为商业综合业态,为消费者提供休闲娱乐、餐饮等多种差异化消费体验,
具有较好的引流作用。

    经过多年运营,公司在威海区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这为公司
在该区域继续多业态拓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基础。该项目的建设将承继羊亭区域现
有门店业务,为收入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羊亭项目收入预测以公司 2021 年经营数据为基础,而 2021 年度为公司及零
售行业近年来业绩较差年份,所选取基数较低,随着疫情常态化及经济复苏,收
入增长率有望实现较高增长。具体预测如下:

    (1)超市业务

    根据羊亭区位优势以及综合购物广场引流优势,确定本次募投项目中超市业
务的前五年的收入增长率,第一年收入为基准收入的 90%,后续收入与第五年持
平,具体如下:第 1-5 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2%、8%、7%、4%、3%,第六年
及后续收入与第五年持平。

    (2)百货业务

    参考家家悦威海区域 2021 年百货店平均综合收入,第一年收入为基准收入
的 80%,第一至第四年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5%、12.5%、10%、8%,第五至第
八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5%,第八年以后不递增。


                                  109
     3、毛利率

     超市业务为本项目主要收入及毛利额来源,毛利率参考公司可比店整体平均
水平,平均毛利率为 21.19%。

     4、费用率

     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威海羊亭,公司在威海及羊亭区域知名度较高,管
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参照公司在威海羊亭区域的实际运营情况,定为 16.91%。

     5、净利润

     根据上述假设情况,本募投项目第一年预计亏损,第二年微利。测算期平均
年净利润为 946.55 万元。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类似项目效益测算,预
计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四、结合公司目前已有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分布、仓储面积、仓储利用情
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中“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在威海、烟台、济南(莱芜)、青岛、张家口及
淮北等地建设 13 处物流配送中心,其中 6 个为常温物流中心、7 个为生鲜物流
中心,以中央配送中心与区域配送中心相结合的区域一体化配送体系已经基本覆
盖山东省全境。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在河北张家口、安徽淮北共建有 2 个常温物
流中心、2 个生鲜物流中心。公司已有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分布、仓储面积、仓
储利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目前在用物流情况:
物                                                           年实际周转
     物流                              仓储面 年标准周转量              仓储利用
流                           在建/在用                       量(万件、
     中心   主要配送区域               积(万平 (万件、吨)                率
类                             情况                            吨)
     名称                              方米)       ①                    ①/②
型                                                               ②
     山东
常               威海市        在用       4.27      3,800.00    3,726.79   98.07%
     威海
温          烟台市,为张家
物   山东   口、淮北莱芜区
流                             在用       5.77      5,000.00    2,981.79   59.64%
     烟台   域提供中央仓-
中          区域仓物流转运


                                        110
心   山东
          山东中西部区域     在用         2.22      2,000.00     2,163.69 108.18%
     莱芜
     山东 青岛市、潍坊市、
                             在用         1.63      1,800.00     1,383.07   76.84%
     青岛     日照市
     河北
          河北、北京、内
     张家                  一期在用       2.02      1,800.00      458.40    25.47%
                蒙古
       口
     安徽
            安徽、江苏       在用         3.30      2,800.00      545.31    19.48%
     淮北
     威海      威海市区       在用        1.00    160,000.00   155,746.41   97.34%
     烟台       烟台市        在用        1.84    240,000.00   137,237.75   57.18%
生   莱芜     山东中西部      在用        1.81    220,000.00   165,725.13   75.33%
鲜   青岛   青岛市、潍坊市    在用        1.28    120,000.00   124,776.65 103.98%
物
流   宋村   威海市、烟台市    在用        2.12    310,000.00   308,765.59   99.60%
中   河北
             河北、北京、内
心   张家                    一期在用      1.26    165,000.00    38,641.44 23.42%
                   蒙古
       口
     安徽
               安徽、江苏      在用        0.77    135,000.00    65,808.86 48.75%
     淮北
     注 1:年标准周转量(万件)、年实际周转量(万件)均系 2021 年全年数据。
     注 2:威海(含宋村)、烟台、青岛区域为发展较为成熟区域,整体仓储利用率较高,
其中烟台地区仓储利用率低于其他区域,主要原因为烟台区域作为公司运营成熟且未来仍有
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公司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主体已完工且项目主要区域已投入使
用,随着该物流逐步投入使用以及区域门店拓展,预计烟台区域未来仓储利用率将持续提升。

     注 3:公司在张家口及淮北区域仓储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年来收购张家口及
淮北区域超市零售市场,积极推进建设张家口综合产业园项目及淮北综合产业园项目,随着
上述仓储物流项目逐步投入使用以及区域门店市场开拓,预计公司在张家口及淮北区域仓储
利用率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以坚持超市为核心主业,成为区域密集、多业态、全渠道、全产业链、
全国化的零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好、物有所值的商品以及便利的购物体验;
公司以“发展连锁,物流先行”为指导思想,坚持围绕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区域密
集开店的方针,实现快速发展的发展战略。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区域配送能力,缓解区域仓储压力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山东省会济南,济南作为山东中西
部中心及核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公司在山东中西部区域门店拓展较
快,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山东中西部区域布局门店逾百家,其中2021年
                                        111
至2022年6月净增门店11家,是公司重点发展区域。目前公司在山东中西部主要
仓储配送物流中心为莱芜物流,2021年其常温及生鲜仓储利用率分别为108.18%、
75.33%,2022年上半年,莱芜物流常温及生鲜仓储利用率分别为113.42%、
93.24%。随着区域门店拓展,公司在山东中西部的仓储配送能力承压明显,家家
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以常温商品的仓储配送为主,以生鲜农产品的收
货、分拣、低温存储、蔬果农产品等初加工等为辅,达产后预计年常温配送量为
2,000万件、生鲜配送量17万吨,可以进一步增强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该项目
建设具有现实紧迫性。

    发行人2021年以来各区域净增门店数量及占比情况表
                                           2021 年以来净
                 区域                                             占比
                                            增门店数量
                          胶东                          6                  9.52%
                      山东中西部                      11                  17.46%
 山东区域
               其他区域(潍坊、日照)                   4                  6.35%
                          小计                        21                  33.33%
                        京津冀                          5                  7.94%
                          江苏                          3                  4.76%
山东省外区域              安徽                          2                  3.17%
                        内蒙古                        32                  50.79%
                          小计                        42                  66.67%
                 合计                                 63                 100.00%
   注:内蒙古新增门店数量较多,主要系公司收购内蒙古维乐惠所致。

    (二)发挥区位优势,增强供应链联动及输出能力

    家家悦目前在山东、河北、北京、内蒙、皖北、苏北等区域均有门店布局,
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所在地济南作为山东省会城市,区位上处于
公司目前布局门店的中心位置,能有效辐射山东中西部及京津冀。

    公司充分利用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区位优势,在此建设中央
物流仓,是公司少数中央物流仓之一,该布局具有战略性。按公司的规划莱芜物
流、张家口物流定位为区域物流仓,中央物流仓较区域物流仓商品种类更加丰富,
可以为区域仓配送更多种类的商品。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一方面可以向莱芜物流提供中央-区域物流配送,有效缓解莱芜物流配送压力;
另一方面,商河物流距京津冀南部及东部区域的天津、石家庄、沧州、衡水等城
市距离更短,以公司现有门店所在城市石家庄为例,张家口物流到石家庄高速距


                                     112
离约371千米,而商河智慧产业园到石家庄高速距离约330千米。家家悦商河智慧
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可以增强公司在京津冀南部及东部区域物流配送能
力,助力公司区域门店拓展。

    (三)贯彻乡村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商河县区域农业产业基础较好,本项目建设可以增强物流工业园与周边农业
基地的对接能力,形成生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产业
链,建立安全、快捷、高效的生鲜产品供应链体系,保证生鲜产品顺利销售,同
时借助全国的联采渠道,扩大周边基地生鲜产品在全省、全国范围的流通。

    在为连锁超市提供商品配送服务的同时,兼向其它中小企业零售终端提供物
流配送服务,从而带动济南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打造济南地方特色农
业品牌,利用家家悦集团的供应链优势,将商河的农产品推广到全国销售。

    因此,该项目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
阅行业内其他公司类似项目的效益预测数据,投资明细及测算依据;访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目前已有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分布、仓储面积、仓储利用情况
等,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中“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具体,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具有合理性,除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外,本次募投项目中除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外的各项投资构成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各项投资构成均有募集资金投入;

    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明确,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3、募投项目中“羊亭购物广场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清晰,效益测算

                                    113
的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中“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


     问题八

     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 2021 年大幅亏损,请结合收入、成本、
期间费用、减值损失等因素说明 2021 年大幅亏损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一致。对比 2020 年盈利情况,分析说明
哪些因素导致 2021 年大幅亏损,相关影响因素是否会带来持续不利
影响。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 2021 年大幅亏损,请结合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减值损失等
因素说明 2021 年大幅亏损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一致

    (一)申请人2021年大幅亏损,请结合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减值损失
等因素说明2021年大幅亏损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 2021 年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减值损失等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43,279.24            1,667,846.89
        营业成本                        1,337,824.44            1,276,281.31
        营业毛利                         405,454.80               391,565.58
           毛利率                            23.26%                     23.48%
        销售费用                         337,726.50               294,437.44
        管理费用                           34,633.57                  33,311.08
        财务费用                           26,698.05                   1,895.42
      信用减值损失                         -1,290.63                  -1,169.07
      资产减值损失                        -29,969.75                    -428.19
        利润总额                          -26,223.47                  58,322.55


                                  11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9,337.04                           42,760.97

    2、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收入、成本保持增长态势,2021 年毛利率较 2020 年减少 0.22
个百分点,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系期间费用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等,具体如下:

    (1)期间费用增加

    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增加 1.72
销售费用          337,726.50       19.37%    294,437.44           17.65%    43,289.06
                                                                                        个百分点
                                                                                        减少 0.01
管理费用           34,633.57       1.99%       33,311.08          2.00%      1,322.49
                                                                                        个百分点
                                                                                        增加 1.42
财务费用           26,698.05       1.53%        1,895.42           0.11%    24,802.63
                                                                                        个百分点
                                                                                        增加 3.13
  合计            399,058.12       22.89%    329,643.94           19.76%    69,414.18
                                                                                        个百分点

    公司新区域、新门店拓展较快,新区域和新门店前期培育期间毛利率相对较
低、运营成本较高,特别是受疫情及经济环境影响新店培育成本相对增高,可比
店销售同比下降,运营管理费率上升和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使公司 2021 年度期
间费用总额较 2020 年度增加 69,414.18 万元,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
3.13 个百分点,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较多,主要系销售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较 2020 年度增加 1.72 个百分点,财务费用增加 1.42 个百分点。

    1)销售费用增加

    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职工薪酬                               164,462.74                   147,363.18                 11.60%
使用权资产折旧                            43,005.43                          -                  5.90%

                                                115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租金及物管费                     16,393.46            56,087.48
能源费                           29,959.49            22,255.91               34.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修
                                 22,189.20            15,961.81               39.01%
理费
折旧摊销费                       17,748.18            15,027.12               18.11%
其他各明细                       43,968.01            37,741.93               16.50%
           合计                 337,726.50           294,437.44               14.70%
    注: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使用权资
产并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在进行变动分析时将使用权资产折旧与租金及物管费合并与上年
度进行对比。

    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 2020 年度增长 14.70%,主要系职工薪酬、能源
费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修理费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 2020 年、2021 年新开门店数量较多,2021 年度,公司新增直营门店
117 家,关闭 43 家门店,较 2021 年初净增加门店 74 家。公司新增门店使门店
销售人员薪酬、物业租赁费用、能源费、门店装修的摊销费用和折旧摊销费都出
现一定幅度的增加。新区域和新店前期培育期间运营成本较高,需投入较多的促
销、物业及门店人员储备等费用;

    ②受疫情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可比门店销售同比下降,门
店运营费用相对变化不大,使 2021 年运营管理费用率同比上升;且 2020 年国家
出台了社保减免、能源费优惠等民生行业支持政策,2021 年相关政策支持较少,
进一步导致门店利润同比减少;

    ③公司针对市场环境,对亏损且未来短期无法改善的门店,适度加大闭店力
度,以减少相关门店在 2022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亏损。2021 年共关闭了 43 家
门店,因关闭门店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计入摊销处理等因素导致亏损增加,使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相较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2)财务费用增加

    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支出                                        25,758.70                 1,828.41


                                        116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1,359.89                        -
减:利息收入                                3,449.69               3,385.85
利息净支出                                 22,309.01               -1,557.44
汇兑损失                                          1.44                  -2.44
银行手续费                                  4,387.60               3,455.30
               合计                        26,698.05               1,895.42

    2021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 2020 年度增加 24,802.63 万元,其中主要系租
赁负债利息支出 21,359.89 万元。

    公司 2021 年财务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按新租赁准则规定将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 21,359.89 万元
并计入财务费用,由此而使财务费用出现了大幅增长。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262.13                -428.19
商誉减值损失                               -29,707.63                        -
               合计                        -29,969.75                  -428.19

    如上表所示,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产生的损失。

    2021 年国内新冠疫情时有零星反弹,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发展面临需求
收缩、预期转弱的压力,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也面临较大挑战,疫情及经济下行
压力对超市经营影响的深度和持续性远超公司预期。公司结合疫情影响、市场环
境不确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子公司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维乐惠”)和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客商业连锁”)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合计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9,707.63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成本稳步增长,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期间费用增加和减值损失的计提。


                                   117
    (二)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一致

    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永辉超市                            -394,387.18                     179,447.02
       步步高                                 -18,413.21                     11,171.57
      三江购物                                  8,829.20                     12,235.24
      华联综超                                -28,177.65                     10,311.70
       新华都                                   1,700.31                     18,192.63
       人人乐                                 -85,728.41                      3,538.28
       家家悦                                 -29,337.04                     42,760.9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均较 2020 年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中部分公司的亏损金额大于公司,公司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业绩变化具有一致性。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具有一致性。

    二、对比 2020 年盈利情况,分析说明哪些因素导致 2021 年大幅亏损,相
关影响因素是否会带来持续不利影响

    (一)对比2020年盈利情况,分析说明哪些因素导致2021年大幅亏损

    1、公司 2020 年、2021 年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减值损失等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长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743,279.24         1,667,846.89    75,432.35          4.52%
     营业成本            1,337,824.44         1,276,281.31    61,543.13          4.82%
     营业毛利             405,454.80           391,565.58     13,889.22          3.55%
      毛利率                 23.26%               23.48%              -         -0.22%
     期间费用             399,058.12           329,643.94     69,414.18         21.06%
     其中:销售费用       337,726.50           294,437.44     43,289.06         14.70%
           管理费用        34,633.57            33,311.08      1,322.49          3.97%


                                        118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长额       增长率
            财务费用      26,698.05           1,895.42    24,802.63   1308.56%
    资产减值损失          -29,969.75           -428.19   -29,541.56   689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29,337.04         42,760.97   -72,098.01   -168.61%
        利润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42,760.97 万元、-29,337.04 万元,期间费用增加 69,414.18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增加 29,541.56 万元,是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1 年度与 2020 年度期间费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对比分析详见本
问询回复之“8.一、(一)申请人 2021 年大幅亏损,请结合收入、成本、期间
费用、减值损失等因素说明 2021 年大幅亏损原因及合理性”。

    (二)相关影响因素影响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及市场环境变化给零售行业发展带来较大的经营压
力,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在经营业态和模式上不断变革,积极推
进数字化转型,利用科技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线上线下融合、到店到家协同的全
渠道运营能力,加快向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服务价值转变。

    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疫情及宏观经济对公司经营
带来较大不利影响;新店增加较多带来的运营成本增加;可比店销售同比下降,
运营管理费率上升;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
    针对公司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公司的业绩有望改善:
1、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适度调整门店拓展速度、进一步提升门
店开店质量,经营效率、经营业绩将逐步提升;2、公司通过业态和品类优化、
强化公司成本管理等措施,提升门店经营效率,预期可比门店经营业绩将得到改
善;3、公司逐步完成对被收购公司业务整合、供应链对接等,被收购公司经营
效率、经营业绩将逐步改善。

    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公司针对市场环境变化积极应对,并采取相应的措
施,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收入同比增加、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预期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整体向好。除疫情及宏观经济不确定影响外,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大幅
亏损的相关影响因素不会带来持续重大不利影响。


                                       119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访谈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 2021 年
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查阅公司报告期审计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并分
析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并分
析比较相关财务数据。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主要系期间费用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合
理原因;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业绩变化具有一致性;

    2、对比 2020 年盈利情况,导致公司 2021 年大幅亏损的原因主要系期间费
用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3、除疫情及宏观经济等不确定影响外,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大幅亏损的相关
影响因素不会带来持续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九

    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 2021 年收购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内蒙古维乐惠),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说明收购
内蒙古维乐惠的定价依据,如有评估,说明评估采用的方法及相关参
数,是否存在业绩承诺。(2)结合 2021 年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参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说明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3)
收购当年计提商誉减值,说明投资决策是否谨慎。请保荐机构及会计
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收购内蒙古维乐惠的定价依据,如有评估,说明评估采用的方法及相
关参数,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120
    (一)收购内蒙古维乐惠的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20578 号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46,300 万元,净资产-608.87 万元,评估增值
46,908.87 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合计为 38,821.21 万元,负
债总额合计为 39,410.06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588.84 万元,评估增值 20.02 万元。
鉴于本次交易基于市场发展空间和业务协同价值,看重标的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
和盈利能力,而非单纯评价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要素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
更加客观、全面的反映标的公司的公允价值。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
后原股东将其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路维多利商厦 1 栋 B134 号蒙(2019)集
宁区不动产权第 0001854 号物业转让给标的公司用于超市经营,上述物业的市场
法评估价值为 18,100 万元,扣除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置换资产 10,253 万元后,
内蒙古维乐惠的整体价值为 54,147 万元。

    内蒙古维乐惠 2019 年营业收入 57,543.92 万元、净利润-1,103.91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76,768.52 万元、净利润-730.06 万元。家家悦收购内蒙古维乐
惠系控股权收购,在收购时更看中被收购方区位布局以及在当地的市场占有率、
成熟度,主要量化指标是营业收入,而被收购方的净利润水平受其经营规模、供
应链能力、经营效率、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收购整合前呈现较低
水平,难以通过市盈率(P/E)进行合理估值。公司期望交易完成后,通过供应
链协同、门店经营能力提升等措施,扩大标的公司的销售规模,提升标的公司的
盈利能力,因此此次选取市销率(P/S)指标进行比较,符合零售行业特点。

    2015 年至今,超市零售行业控股权收购案例较少,同行业内与本次收购较
为可比的交易案例如下:

                                                               预测期首年
                                股权交割时      交易价格(万                  市销率
  公司         交易标的                                        营业收入(万
                                    点              元)                      (P/S)
                                                                   元)
 步步高    南城百货 100%股份    2015 年 1 月     157,578.00     339,043.99     0.46
           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
华联综超                        2018 年 12 月    20,800.00      36,528.64      0.57
           有限公司 100%股份
           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
华联综超                        2017 年 6 月     29,400.00      92,898.59      0.32
             限公司 100%股份



                                      121
                                           行业平均值                                0.45
             维乐惠超市 100%股
  家家悦                        2021 年 1 月     46,300.00    121,409.02  0.38
                     权
    注:1、可比公司交易市销率=交易价格/(预测期首年营业收入*购买股权比例);

    2、本次交易市销率=交易价格/(预测期首年营业收入*购买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市销率与可比供公司交易市销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定价具有公
允性。

       (二)评估采用的方法及相关参数

     公司收购内蒙古维乐惠未来的市场发展和盈利能力,非单纯评价企业的各项
资产要素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在公开市
场上的公允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作为内蒙古维乐惠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主要
参数为收益期、营业收入及增长率、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和折现率,其具体情况如
下:

     1.收益期

     内蒙古维乐惠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5 年 1 期,在此阶段根据内蒙古维乐惠的经营情
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
内蒙古维乐惠均按保持 2025 年预测的稳定收益水平考虑。

     2.营业收入及增长率

     内蒙古维乐惠管理层在对以前年度实际运营情况的复核及其统计分析基础
上,考虑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达到的销售规模,并结合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各门
店所在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根据预测期内各门店的营业面积的坪效预测等综合
因素,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20 年 10-12
类别/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月
营业收入        27,324.56   121,409.02   131,250.30   137,145.81   139,666.93    140,759.37
 增长率                 -      16.64%        8.11%        4.49%        1.84%         0.78%

     3.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122
     内蒙古维乐惠的营业成本主要系自营、联营的商品采购成本,由于零售产品
售价是根据产品的采购价采取利润加成的定价模式,因此其毛利率较稳定,毛利
波动原因主要在超市做推广活动中的优惠政策及新开业超市在给予顾客一定的
优惠所致。随着新开拓门店的销售规模达到正常水平,其产品毛利也将会达到零
售业行业平均水准。内蒙古维乐惠管理层在分析历史年度毛利率的基础上,结合
各门店的定价政策以及商业成熟度,参照零售行业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对未来年
度营业成本进行了预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0-12
类别/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月
营业成本        21,602.74    95,228.21   101,535.04   105,339.93   107,016.85     107,708.58
 毛利率           20.94%       21.56%        22.64%      23.19%       23.38%         23.48%

     4.折现率

     1)折现率模型

     对于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的计算公式为:

                                     
                                       (1  T ) Rd
               1               1
     WACC =            Re + 
            1+ D / E        1+ E / D 


     其中:E:评估对象目标股本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目标债务资本价值;

             R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Rd:借入资本成本;

             T: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Re = R f +  e ( Rm  R f ) +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e:企业的风险系数;



                                             123
          Rm:市场期望收益率;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选取过程

    ①无风险报酬率(Rf)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师选取了在交易所交易的,按年付
息、2019 年发行的十年期记账式国债于 2019 年末收益率平均值 3.14%,即
Rf=3.14%。

    ②权益系统风险系数(β)

    通过同花顺 iFinD 数据系统,查阅可比上市公司的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并
以该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为基础,并根据内蒙古维乐惠的目标资本结构折算出有
财务杠杆风险系数,作为此次评估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A 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确定

    通过同花顺 iFinD 资讯分析系统,评估师选取在证监会行业分类零售业,查
阅取得每家可比公司在距评估基准日 156 周采用周指标计算归集的相对与沪深
两市(采用沪深 300 指数)的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βu,并从中选取四家与内蒙
古维乐惠业务近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计算得出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
βu 的平均值为 0.6570,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可比公司名称         无财务杠杆 βu
   1          603708.SH                 家家悦                      0.6414
   2          601933.SH             永辉超市                        0.5802
   3          600361.SH             华联综超                        0.6796
   4          002697.SZ             红旗连锁                        0.7268
                          平均                                      0.6570

    B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 βe 系数的确定

    选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内蒙古维乐惠的目标资本结构
(11.65%),所得税税率采用内蒙古维乐惠评估基准日所得税税率 25%计算。
按照以下公式,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
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124
    计算公式如下:

    βe/βu=1+D/E×(1-T)

    式中:βe=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D/E=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e 为 0.7144。

    ③市场风险溢价 Rpm(Rm-Rf)

    (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即通常指股市指数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风
险收益率的部分。

    本次估值中采用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著名金融学教授、估值专家
Aswath Damodaran 的方法,通过在成熟股票市场风险溢价的基础上进行信用违
约风险息差调整,得到中国市场的风险溢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市场的风险溢价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其中:

    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取 1928-2019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
差,计算求得该值为 6.43%;国家风险溢价参考 Aswath Damodaran 对全球各国
的国家风险溢价的研究数据,选用中国的国家风险溢价系数为 0.69%。

    即中国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12%。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α)的确定

    内蒙古维乐惠的风险与可比上市公司所代表的行业平均风险水平是有差别
的,还需进行特定风险调整。内蒙古维乐惠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资产规模较小,
有一定的经营风险;超市门店全部位于内蒙古地区,受当地的经济发展影响较大,
有市场过于集中的风险;可比上市公司服务业态也呈现多元化发展,相比来说内
蒙古维乐惠经营单一,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根据对内蒙古维乐惠特有风险的判断,

                                   125
并遵从谨慎性原则,企业特定风险系数 a 取值为 4.00%

    ⑤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上述的分析计算,可以得出:



    =3.14%+0.7144×7.12%+4.00%

    =12.23%

    ⑥债务成本

    评估师采用基准日企业执行的借款利率水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执行 1 年期的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加上企业平均加点数值 80 个基
点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即 Kd=4.65%。

    ⑦折现率(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产权持有人的借入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提供者所要求
的整体回报率。

    根据上述资本结构、权益资本成本和借入资本成本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具体计算公式为:

                                         
                                           (1  T ) Rd
                  1                1
       WACC =             Re + 
               1+ D / E         1+ E / D 

    =11.32%

       (三)收购内蒙古维乐惠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内蒙古维乐惠收购系控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内蒙古维乐惠进行深
度整合并自主经营,充分利用公司在供应链体系、多业态经营、门店经营、信息
技术等方面优势,通过实施门店改造、系统切换、供应链对接和人员培训等方式
提升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公司在并购中并未要求交易对手方进行业绩承
诺。

       二、结合 2021 年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说明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126
    (一)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计算过程

    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商誉,初始形成是 2021 年 1 月,家家悦收购内蒙古维
乐惠 70.00%的股权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家
家悦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 32,385.70 万元,少数股东商
誉 13,879.58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家家悦对分摊至内蒙古
维乐惠资产组的商誉实施减值测试,具体测试过程如下:

                         步骤                         金额(万元)

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40,598.62
确定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①                              86,863.90
测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②                                          54,300.00
计算整体商誉减值损失③=①-②                                    32,563.90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④=③*持股比例 70%                  22,794.73

    (二)2021年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

    本次对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途径估算。

    (1)关于收益期

    本次评估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以通过简单维护更新资产组内相关资
产持续盈利,故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预测期为 5 年。在此阶段中,根据对历史业绩及未来市
场分析,收益状况逐渐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 2027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
此阶段中,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2)关于现金流口径

    本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现金流口径为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
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前=EBITDA-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EBITDA 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折旧摊销



                                       127
    (三)商誉减值测试中相关指标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

    计算预测期自由现金流量主要参数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
折现率等。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及收入增长率预测及分析

    内蒙古维乐惠经营范围的连锁门店全部集中在内蒙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及包头市,包括综合超市、社区生鲜超市等不同细分业态零售业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营门店 31 家,公司 2020 年、2021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总
额法)100,058.70 万元、100,679.60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0.62%。关
于内蒙古维乐惠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管理层基于以下因素分析:

    2022 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国家不断推出系列扩内需促消
费政策,推动消费扩容提质,随着疫情防控更加精准有效,消费环境不断改善,
促消费政策逐步显效,消费市场发展韧性将持续显现,国内消费潜力有望继续释
放。内蒙古维乐惠门店主要位于呼和浩特市,少数门店位于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
主要处于内蒙古重点城市,具有较大的消费市场空间。

    2021 年 1 月收购内蒙古维乐惠后,公司启动对内蒙古维乐惠门店的信息系
统、商品经营方式、供应链模式等切换调整,同时涉及业务流程变更和员工培训,
并对部分门店实施改造,期间因疫情反复和防控影响,相关调整及切换延期至
2021 年四季度才完成,业务整合、门店改造的时间进度均比原预期要延缓,因
此内蒙古维乐惠 2021 年营业收入虽有所增长,但增长未达预期。基于内蒙古维
乐惠门店位置相对较好,具备较好的客户消费群体及口碑,经营基础较好,在公
司优化门店商品结构及经营方式、供应链优势逐步对接、不断强化门店生鲜经营
能力以及陆续完成门店改造后,门店的运营能力不断增强,门店营业收入可以实
现持续增长。

    内蒙古维乐惠管理层在对以前年度实际运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基础上,结合整
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各门店所在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的营业
收入。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年


                                   128
 类别/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永续年
 营业收入    112,024.77   123,819.99    133,431.18   140,308.28   146,067.83    146,067.83
  增长率        11.27%       10.53%         7.76%        5.15%        4.10%         0.00%
    注:上表营业收入为总额法。

    (2)毛利率预测及分析

    内蒙古维乐惠管理层根据其历史年度的实际营业成本以及变化趋势,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分析估算营业成本。在分析历史年度毛利水平的基础上,结合超市
零售行业毛利率水平,对预测期营业成本进行预测,预测期毛利率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稳定期
营业成本      88,348.90    97,235.86    103,936.56   108,978.26    113,432.11    113,432.11
 毛利率         21.13%       21.47%        22.10%        22.33%       22.34%        22.34%

    内蒙古维乐惠 2019 年-2021 年平均毛利率为 21.35%,预测期平均毛利率为
21.95%,基本一致。自收购以来,内蒙古维乐惠逐步完善其供应链,随着未来年
度供应链的逐步完善,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商品经营能力不断增强,以及新冠疫
情影响的逐渐减弱,未来其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加,故毛利率预测具有谨慎性、
合理性,与行业毛利率水平相符。

    (3)折现率选取及合理性分析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折现率选取(所得税)前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

                                    
                                      (1  T ) Rd
              1               1
    WACC =            Re + 
           1+ D / E        1+ E / D 

    其中:E:评估对象目标股本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目标债务资本价值;
             R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Rd:借入资本成本;
             T: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求取,计算方法如下:

             Re = R f +  e ( Rm  R f ) + 

    其次,将 WACC 转换为 WACC 税前,公式:

                                            129
    WACC 税前=WACC/(1-T)
    ①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是指投资者投资无风险资产的期望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通常
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本项目采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期限为十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取值为 3.80%(保留两
位小数)。

    ②市场风险溢价(Rm-R)的确定

    (Rm-R)为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
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 300 收盘价为基础,计算年化收益率平均
值,经计算 2022 年市场投资报酬率为 10.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 10 年期以上国债的
到期收益率 3.80%,则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场风险溢价为 6.95%。

    ③风险系数 βe 的确定

    根通过同花顺 iFinD 资讯分析系统计算沪深 300 零售行业 Beta,其行业无财
务杠杆的风险系数(βu)为 0.7095。(注:BETA(u)为剔除财务杠杆调整 Beta
系数;样本取样起始交易日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3 年(起始交易日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样本计算周期按“周”计算,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为目标资金结构,确定内蒙古维乐惠目标债务资
本占股权资本的比重(D/E=46.91%)。按照以下公式,将上市公司的无财务杠
杆的 β 值,依照内蒙古维乐惠的目标债务资本占股权资本的比重,折算成内蒙古
维乐惠的有财务杠杆的 β:

    计算公式如下:

    βe/βu=1+D/E×(1-T)

    依据上述测算公式,内蒙古维乐惠目前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
对应的财务杠杆 βe 系数为 0.9591。

    ④特别风险溢价 α 的确定

                                     130
    特有风险调整系数为根据产权持有人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运营规模、管理
方式、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根据对内蒙古维乐惠特有风险
的判断,取风险调整系数为 2.50%。

    ⑤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上述的分析计算,可以得出:



    =3.80%+0.9591×6.95%+2.50%

    =12.97%。

    ⑥债务成本

    评估师采用基准日企业执行的借款利率水平: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3.80%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⑦折现率(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产权持有人的借入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提供者所要求
的整体回报率。

    根据上述资本结构、权益资本成本和借入资本成本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具体计算公式为:

                                    
                                      (1  T ) Rd
              1               1
    WACC =            Re + 
           1+ D / E        1+ E / D 

    =9.74%

    其次,将 WACC 转换为 WACC 税前,公式:

    WACC 税前=WACC/(1-T)

    =9.74%/(1-25%)

    =12.98%

    ⑧内蒙古维乐惠折现率与同行业标的比较

    2021 年,内蒙古维乐惠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折现率与同行业公司商誉减值
测试选取的折现率相比,具体如下表:

                                     131
    上市公司           项目类别                      测试标的               折现率
     步步高          商誉减值测试                    南城百货               12.41%
     步步高          商誉减值测试                    梅西百货               13.81%
    华联综超         商誉减值测试                百好吉百货                 11.40%
    华联综超         商誉减值测试                    西宁华联               13.28%
                          平均值                                            12.73%
     家家悦          商誉减值测试               内蒙古维乐惠                12.98%

    由上表可知,内蒙古维乐惠采用的折现率略高于类似标的资产商誉减值测试
选取折现率,在合理区间内,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
认方法合理,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收购当年计提商誉减值,说明投资决策是否谨慎

    公司收购评估及决策时点为 2020 年下半年,收购协议签署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国内 4 个季度的 GDP 增长率分别为:一季
度同比下降 6.8%,二季度同比增长 3.2%,三季度同比增长 4.9%,四季度同比增
长 6.5%,国内宏观经济在持续复苏;超市零售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永辉、三江购
物及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均增长较快,前三季度的扣非净利润也处
于增长状态,公司线上线下业务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生鲜及食品需求旺盛,
食品类 CPI 维持较高水平;2020 年前三季度宏观经济和整体社会消费在持续复
苏,公司收购时点,公司及行业发展较为平稳,疫情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的影
响不大,行业及公司业绩呈现较大波动主要是在公司完成收购后。

    2020 年前三季度行业内主要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0 年前三季度
       公司                         较上年同期增       扣非后归母       较上年同期增
                     营业收入
                                        幅               净利润               幅
     永辉超市            726.70              14.36              15.19           19.75
      步步高             150.79               1.50               1.37          -37.30
     三江购物             33.74               9.71               0.90            3.73
     华联综超             60.88             -34.45               0.94           74.02
      新华都              34.41             -20.24               1.28          244.60
     国光连锁             17.24              -9.20               0.77          -12.76

                                      132
                                              2020 年前三季度
        公司                          较上年同期增     扣非后归母       较上年同期增
                        营业收入
                                          幅             净利润               幅
       人人乐                 43.61           -25.53            -3.16         -134.21
       家家悦                137.63            22.17            3.75            12.18
       平均值                150.63            -5.21            2.63            21.25

    注 1: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受该项会计政策影响,部分可比上市
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中联营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相应金额有所调减,
影响收入同比增长率;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百集团(000759)未列表列示,主要原因为中百集团位于武
汉,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9 月(尤其是 1-6 月),中百集团为完成封城保供任务,稳
市场、控物价、保民生,坚持低于成本价负毛利销售,人工成本、防疫消杀等费用增加,仅
一季度非正常亏损 1.70 亿元,导致 2020 年 1-9 月份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大幅下降。

    公司此次收购的同行业公司内蒙古维乐惠,经营业态为连锁超市与公司的主
力业态一致,在当地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标的
公司经营门店主要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另有少数门店分布在包头市和乌兰察
布市,分布区域相对集中,距离公司张家口物流基地相对较近,符合公司超市业
务拓展布局方向;且合并内蒙古维乐惠后的销售规模有利于公司协同提升张家口
物流基地的供应链效率,张家口物流基地的效率提升对公司呼和浩特市及张家口
周边地区门店经营效率、盈利能力提升有重要价值。基于此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
且有利于整合提升周边区域门店供应链效率和运营效率,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维乐惠超市
有限公司的议案》。在该收购时点,行业整体未呈现剧烈波动,标的公司经营情
况符合预期,疫情及宏观市场经济等影响并未凸显。

    此次收购,公司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考虑了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的
经营风险,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36 号模拟合并资
产负债表专项审核报告及容诚专字[2020]100Z0637 号模拟合并利润表专项审核
报告,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20578
号资产评估报告。股权收购相关事项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133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制定了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通过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提名过半数董事
候选人、保障管理团队稳定、过渡期安排、或有债务及相关事项安排等控制手段
确保了股权交割、经营管控、风险管理等事项的顺利管控和推进。

    综上所述,前期收购决策时点宏观经济和整体社会消费在持续复苏,公司及
行业发展较为平稳,公司对内蒙古维乐惠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标的公司已经
审计及评估,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且履行了应有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
审议程序,前期收购决策谨慎。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手段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收购内蒙古维乐
惠的定价依据、了解收购是否存在业绩承诺;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交易
案例交易数据;查阅收购内蒙古维乐惠的相关协议;获取并查阅公司收购内蒙古
维乐惠及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评估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师的胜任能力、复
核外部评估师的评估报告,查阅收购内蒙古维乐惠时评估采用的方法及相关参
数,查阅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评价管理层 2021 年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
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确认商誉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对公司管理层进行
访谈,了解投资决策的谨慎性,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
分析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披露收购内蒙古维乐惠的定价依据以及收购内蒙古维乐惠时评估
采用的方法及相关参数,公司收购内蒙古维乐惠不存在业绩承诺;

    2、公司 2021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合理,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收购内蒙古维乐惠的决策谨慎。


                                  134
    (此页无正文,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发行人签章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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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培桓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6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保荐机构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飞龙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7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
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总经理:
                张   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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