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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家悦: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烟台临港综合物流
       园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拟将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4,999.0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
       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烟
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原计划投资总额45,000万元,拟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25,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81.3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4,999.0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7.89%。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64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500 万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460,335.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3,539,664.43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47 号)审验。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万元)
 1           连锁超市改造项目               20,310.09             20,300.00
 2        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                17,723.60             17,700.00
 3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              45,000.00             25,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合计                     84,033.69             64,5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20年6月23日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31,085,715.1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03号)。
    二、拟结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的基本情况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发改委备案文件编号
                     (万元)     金金额(万元)
烟台临港综合物
                      45,000.00        25,500.00    2018-370611-59-03-056971
  流园项目
    截至2023年4月18日,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
划实施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81.3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999.06万元(含
利息及理财收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信息如下: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理财收益及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资金净额       集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等    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
                         25,500.00      20,881.36         380.42     4,999.06
      项目
    (二)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
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成,为更合
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999.0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
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
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
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原计划投资总额45,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5,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81.36万元,节
余募集资金4,999.0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经济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公司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
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述事项
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
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此次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
事项。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