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
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