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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一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3-18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
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
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
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
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或军方审定价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四、《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
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