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