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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8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我们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
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世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至今,任鼎典投资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至今,任北京鼎典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4 年至今,任北京泰和昆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至今,任鼎典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王中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至 1994 年,任河南三
门峡煤矿财务科长、总会计师;1997 年至 2001 年,任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公
司财务总监;2002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连城国际顾问公司首席研究员;2008
年至 2013 年任广西矿业投资管理基金总裁;2014 年至 2018,任北京连城国际
顾问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侯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至 1999 年,任天津大
学数学系教师、副教授;1999 年至 2001 年,中科院系统所博士后;2001 年至
今,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立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至 1997 年,任天津二
轻职工大学教研室主任;1997 年至 2000 年,任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研室
主任;1994 年至 1998 年,兼任天津祥进时装饰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5 年
至 2000 年,兼任总佳(天津)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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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工业大学成教学院教研室主任;2002 年至 2008 年,任天津工业大学会计
学院会计系主任;2008 年至 2011 年,任天津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副院长;2011
年至 2016 年 10 月,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16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也
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
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我们应参加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丁世国           7                    7             0            0

 侯文华           7                    7             0            0

 马立群           7                    7             0            0

 王中杰           7                    7             0            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我们对7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
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
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经营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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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
况,细心回答我们的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21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
解和认真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天津七
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4.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调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5.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6.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相关意见。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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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
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
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并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以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有关
分红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毕。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
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了准确、完整的披露。
    (六)关联交易情况
    对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
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军方
审定价或市场情况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地为股东利益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
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
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除向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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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向任何外部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九)其他
    2021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期间: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
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022 年,我们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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