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12 公司简称:七一二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结果,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298,268.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02,146,576.82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并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 ,2021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一二 60371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海永 张曦 办公地址 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 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 电话 022-65388293 022-65388293 电子信箱 712ir@712.cn 712ir@712.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细分行业为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行 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军用无线通信、民用无线通信等领域。 公司是我国专网无线通信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及国家级 工业设计中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始终服务于国家及国防战略, 专注推进我国专网无线通信行业发展,主营业务包括军用无线通信、民用无线通信等领域。 军用无线通信领域:主要包括无线通信终端产品和系统产品。 公司是国内最早的军用无线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企业之一,拥有完整的科研生产资质,是 该领域无线通信装备的主要供应商,产品形态包括手持、背负、车载、机载、舰载等系列装备, 实现了从短波、超短波到卫星通信等宽领域覆盖。公司紧跟装备信息化发展趋势,在长期技术积 累和对用户多平台、多任务、多单元、多场景需求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多领域开展下一代通信关 键技术的预研工作。同时公司着眼于未来五到十年的装备需求,从终端到综合化系统,从单网通 信到协同通信等形成了预研一代、研制一代、装备一代的完整的科研生产能力布局,更好地满足 用户信息化建设需求。 公司通过稳步布局,实现了传统领域装备占有率稳中有升,不断扩大用户数量,同时通过竞 标拓展了散射通信、单兵通信、无人通信及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另外经过近年来深厚的技术积累, 公司系统承研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在多领域实现了多种系统产品的新客户开拓,拓展了客户边界 和产品边界,未来将逐渐成为公司的业绩增长点。 民用无线通信领域:主要包括铁路无线通信和城市轨道交通无线通信终端及系统产品。公司 持续发挥技术研发的优势,根据民用专网通信技术演进和用户需求,迭代开发。公司是我国铁路 无线通信设备定点企业和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自主研发的无线通信设备成功应用于“复兴号”、 “和谐号”等高铁列车和新型重载机车。公司积极研制新一代轨道交通无线通信产品,参与了多 个城市无线通信系统项目的方案设计,为后续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打下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8,587,708,564.75 6,874,899,063.96 24.91 5,464,685,186.9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3,615,253,837.70 3,004,155,569.26 20.34 2,558,271,666.50 产 营业收入 3,450,935,749.33 2,696,095,416.32 28.00 2,140,653,347.6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688,298,268.44 523,083,902.76 31.58 345,316,672.44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648,079,392.47 501,244,605.01 29.29 323,101,063.01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34,549,043.62 803,856,496.42 -58.38 221,236,494.68 额 加权平均净资 20.88 18.90 增加1.98个百分 14.37 产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 0.89 0.68 30.88 0.4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9 0.68 30.88 0.45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46,566,593.88 745,464,479.98 666,259,381.22 1,692,645,29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962,035.11 141,791,216.22 86,571,578.44 442,973,438.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245,786.09 126,425,945.44 76,219,729.66 433,187,931.28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9,417,207.39 70,273,326.13 -146,359,444.25 -78,782,045.65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24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6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有限 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 国有 -30,090,000 375,473,200 48.64 0 质押 45,298,282 展有限公司 法人 境内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 非国 -23,160,000 100,926,400 13.07 0 无 0 限公司 有法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国防 13,284,271 32,740,994 4.24 0 无 0 其他 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新兴成长股 13,225,480 13,225,480 1.71 0 无 0 其他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 5,866,890 11,930,599 1.55 0 无 0 其他 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军工安 5,842,012 10,299,810 1.33 0 无 0 其他 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1,223,811 7,794,373 1.01 0 无 0 其他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创新驱 2,645,050 7,182,594 0.93 0 无 0 其他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7,036,804 7,036,804 0.91 0 无 0 其他 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 王宝 0 6,864,000 0.89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马严 0 6,864,000 0.89 0 无 0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智博科技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 明 一致行动,公司未知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5,093.57 万元,同比增长 28.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68,829.83 万元,同比增长 31.5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