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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6-29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
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庞辉先生、张金波先
生、马海永先生、赵明先生、白耀东先生和沈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天
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庞辉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张金波先生、赵明先生和白耀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诚先生为公
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马海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加快公司在产业链上游的
拓展和延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价格依据经上级国资主管部门
备案的评估价值确定,定价公允。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
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
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姝    王旻     吴乃苓     郁向军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