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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我们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董事会由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履职。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姝女士、王旻先生、吴乃苓女士、郁向军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原独
立董事丁世国先生、王中杰先生、侯文华先生和马立群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王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证
监会培训中心主任科员、机构部主任科员、副处长,风险办副处长、处长,中国
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党委委员、副专员,河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
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建投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证资产管
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上海复星集团
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22 年 1 月至 8 月,任上海氢誉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 CEO。王旻先生目前兼任诚通混改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2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乃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19 年在山东泰山
蓝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9 年至今在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郁向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业时间 25 年,
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拟上市公司 IPO 审计业务、国有企业改制及年报审
计业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及相关证券期货类审计、咨询业务。历任无为县
食品公司干部、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国元证券、华安证券与方正证券的内核专家委员。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也
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
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我们应参加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3 次,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董事会次数

     李   姝           4              4              0           0

     王   旻           4              4              0           0

     吴乃苓            4              4              0           0

     郁向军            4              4              0           0

 丁世国(离任)        2              2              0           0

 王中杰(离任)        2              2              0           0

 侯文华(离任)        2              2              0           0

 马立群(离任)        2              2              0           0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我们对6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
关联交易等事项中,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
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
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
门积极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
我们的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22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
解和认真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
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并综合考
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有关分红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实施
完毕。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
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了准确、完整的披露。
    (五)关联交易情况
    对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
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军方
审定价或市场情况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地为股东利益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
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2 年历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
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向控股子公司天
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外,公司未向任何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八)其他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期间: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
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
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023 年,我们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李姝              王旻             吴乃苓               郁向军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