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13 公司简称: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密尔克卫 603713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缪蕾敏 饶颖颖 电话 021-80228498 021-8022849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 电子信箱 ir@mwclg.com ir@mwclg.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20,170,278.82 1,857,138,545.53 2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29,529,227.81 1,252,235,445.26 6.17 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7,978,444.49 9,515,450.53 404.22 净额 营业收入 1,112,466,569.96 755,526,365.46 4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4,283,869.12 66,961,189.07 40.80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90,867,435.35 67,828,865.18 33.9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8.80 减少1.5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9 5.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9 5.0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94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陈银河 境内自然人 28.58 43,577,999 43,577,999 无 0 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 其他 17.37 26,490,543 26,490,543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仁莉 境内自然人 14.65 22,345,009 22,345,009 无 0 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4.94 7,526,882 7,526,882 无 0 (有限合伙) 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3.61 5,500,000 5,500,000 无 0 (有限合伙) 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3.61 5,500,000 5,500,000 无 0 (有限合伙)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其他 2.61 3,985,588 0 无 0 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2.24 3,413,551 3,413,551 无 0 公司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 其他 1.66 2,531,423 0 无 0 券投资基金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1.14 1,743,352 0 无 0 公司 1、公司控股股东陈银河与慎蕾为夫妻关系,第三大股东 李仁莉与慎蕾为母女关系,因上述三人均持有或曾经持 有公司股份,公司将上述三人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陈银河与李仁莉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陈银河持股 100%的演寂投资为演若、演智、演惠的 普通合伙人,陈银河实际控制上述三家合伙企业; 3、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我国 GDP 同比增长 6.3%。世界经济增长呈现总体放缓态势,主要经济体后 续增长动能不足,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大,美国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已经对全球产业链的有效布局造 成干扰,世界经济增长面临更加不确定的外部环境。2019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 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等保护及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市场及投资 者的信心。 2019 年 6 月份中国化工行业采购经理指数(CCPMI)为 50.7%,比上月下降 3.02 个百分点, 6 月份 CCPMI 指数下降至荣枯线附近。近期内,外围市场不确定性消息面居多,点燃国内化工市 场的避险情绪,导致化工市场整体活跃度下降。然而,化工品物流需求增长平稳,市场规模继续 扩大,竞争更趋市场化的同时,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需求结构呈现积极变化。公司 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十三五”战略,深化体制改革,夯实基础管理,优化资产布局, 理清业务思路,布局全国网点,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并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主营业务持续发展,新业务不断突破实现高质量增长 2019 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依旧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及我国物流运行压力犹存的情况,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11,246.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7.24%;发生营业成本 90,942.19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 53.49%;净利润 9,387.6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0.41%。 鉴于严峻的外部环境,结合自身优势与不足,公司除了大力发展已有业务外,着力于补齐业 务的短板,比如铁路、内贸、自揽货等业务,并积极拓展线上新业务,主要有线上物流电商“化 e 运”、线上交易平台“昤元素”等,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开发新区域、挖掘新客户,打造供应 链上下游健康的生态圈。 (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打造化工物流一站式中国密度建设 公司打造全国 7 个集群的建设,分别为:北方(天津、大连、营口)、山东(青岛、烟台)、 长江(南京、镇江、张家港、太仓、连云港)、上海、浙闵(宁波、厦门、福州)、西部(新疆、 西安、川渝、昆明)和两广(广州、清远、中山、东莞、惠州、湛江、防城港),集中公司资源高 效发展最优网点,通过团队协作和系统管理,结合自建和并购,为实现《密尔克卫“五五”战略 规划(2019-2023 年)》而布局中国密度建设。自 2018 年底以来,公司先后收购了镇江宝华、上 海振义、天津东旭、拟在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全国集群建设进一步 完善。 (四)管理体系优化提升,加强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组织的不断扩大、业务的日趋复杂,公司为保持运营风险不增、组织活力不见,投入了 大量的精力进行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的提升。薪酬体制和绩效考核的改革、精益化管理等都加强 了公司卓越的运营能力,为公司保持有序增长而打下扎实的基础。公司注重资产效率的提高、服 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的提升,并形成了体系化的考核。公司对于安全和科技持续投入,自行研发了 ASM 监控系统、MCP 业务系统等并在 2019 年上半年完成优化升级,把安全保障和科技驱动作为 重要的战略方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上述准则。(上述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一系列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前期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2、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 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8 号”文件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 追溯调整。 4、债务重组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9 号”文件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 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