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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2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9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审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2 审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3 审议《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4 审议《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5 审议《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6 审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7 审议《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8 审议《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1.9 审议《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会会议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筹备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
     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