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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3-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承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2022年3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
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金公司针对密尔克卫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了顺利实施本
次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金公司要求公司按照计划的内容提
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荐代表人雷仁光及项目组成员常
运生(以下简称“现场检查人员”)于2022年3月2日及3月21日,根据事先制订
的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
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募集资金相关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
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前
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1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密尔克卫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密尔克卫董事会、股
东大会、监事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执行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重点关注了上述三会会议召开方
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
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得到有
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对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告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
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
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重点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资金往来的相关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
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使用台账、银行对账单等文件和有


                                   2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情况及公告文件,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
的规定,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专户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已按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投资协议,查阅了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投资
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规范,不存在关联交易显失公允、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
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有关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互联网信息报道等文件
资料,并就公司经营情况、近期行业及市场的变化等情况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前
景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
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3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
进度,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

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密尔克卫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提供了
相应资料等文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密尔克卫认真履行了持
续督导职责。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密尔克卫三会运作规范,已建立较为
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内控制度的
要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整体经营情况相对稳定。

     特此报告。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雷仁光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