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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 Chen David Shi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补选李阿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李阿吉女士在任
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
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
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以
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提名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李阿吉女士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查阅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总监杨
波先生、副总经理刘卓嵘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
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罗 斌                    CHEN DAVID SHI            陈 杰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