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80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共计 77,77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
        限售手续,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共 10 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公
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编号:2021-155)。
   (四)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160)。
   (五)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3.15 万份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 422.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95.86
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31.11 万股,授予价格为 47.9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15.54 万份,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90
人,行权价格 95.86 元/股。
   (七)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11 万股,授予登记人数为 7 人,授予价格为
47.93 元/股。
   (八)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十)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102.6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39 人,
行权价格 144.62 元/股。
   (十一)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完成
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25%。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该解除限售条件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就。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该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成就。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12000 号”密尔
 长率不低于 35%。                             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润为 431,792,852.98 元,2021 年因本次及其
 据。                                         它激励计划导致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确认的费用为 16,092,624.55 元。剔除本次及
                                              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1 年
                                              度较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增长了 44.22%。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
 合格”四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优秀”或
 “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
 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禁售期规定,自本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的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激励对象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股票。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所得股票继续禁售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后续将根据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按照解锁安排办理
解锁事宜。
    三、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激励对
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77,775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已授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姓名          职务                                             量占已获授限制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比例
 李文俊      副总经理          84,000             21,000               25%
  彭赛       副总经理          84,000             21,000              25%
  华毅      副总经理           84,000             21,000              25%
中层管理人员(共 4 人)        59,100             14,775              25%
        合计                  311,100             77,775              25%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及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7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7,775 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
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77,775 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
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
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
满,行权与解除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
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与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12000
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