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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1-1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罗 斌                    陈 杰 平                 李 阿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