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30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6-06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主要从强化风险角度加强对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根据上述文件及监管要求,公司对员
工持股计划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有,修改了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修
改了“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
来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
摘要(修订稿)。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稿)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名董事涉及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故回避本项表决)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由于本次对《上海海利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该补充公告中涉及的资产
管理计划名称由“国寿安保-浦发海利共赢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修订为“国寿安
保-浦发海利共赢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同时由于股价的变动,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8 日的收盘价 18.46 元/股及资金规模上限 20,000 万元来测算,购买和持
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10,834,236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44,000,000 股的 1.68%。根据张海明先生、陈晓先生、张悦女士认缴金额初步测
算,上述人员合计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为 3,521,125 股,合计份额占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4%。其中:张海明先生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份额约为
1,895,991 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陈晓先生出资所对应的权益股票
份额约为 541,711 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张悦女士出资所对应的
权益股票份额约为 1,083,423 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最终标的股
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上述测算,不足一股的视为放弃)。
2、审议通过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
同样由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发布,
公司同意同步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有,修改了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修改了“第五条 员
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等内容,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
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名董事涉及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故回避本项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增加对董
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授权,全部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
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的开立等相关手续,
以及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及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其他服务机构(例
如托管人)协商确定并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服务协议;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机构,并签署相关
协议;
7、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
调整(以下简称“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调整后的法律法
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合同、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有关条款内容等进行修改和完善;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若市场情况等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决定是
否对资产管理计划的计划份额种类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A 类份额)及资
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上限进行调整,并对资产管理合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
9、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
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名董事涉及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故回避本项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拟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20,000 万元基础上新增人民
币 10,000 万元。新增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前述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
实施。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独立董事也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
06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
-06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在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修改后的资产管理合同以
及补充法律意见书,请投资者关注后续披露信息。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